2023年市住建局“污泥处理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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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述:对二污厂和东部污水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2)立项依据:根据马鞍山市长江大保护(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3)实施主体:市住建局(市建设办)本级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二污厂和东部污水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6)年度预算安排:879.81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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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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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东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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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410]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鞍山市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鞍山市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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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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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7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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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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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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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87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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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污泥处置及时、符合污泥处置无害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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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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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处理量 |
≥2.98万吨 |
数量指标 |
年处理量 |
≥2.98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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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符合无害化处置标准 |
符合 |
质量指标 |
符合无害化处置标准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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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污泥处理工作及时性 |
及时 |
时效指标 |
污泥处理工作及时性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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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879.81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879.8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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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定性不适用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定性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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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安全有效进行污泥处置 |
明显 |
社会效益指标 |
安全有效进行污泥处置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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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
明显提升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
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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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 |
明显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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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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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自来水用户满意度 |
≥90% |
城市自来水用户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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