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4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23〕2号)要求,现将“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污泥技改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污泥技改项目
项目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红旗街道北庄路6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全量处理的前提下,利用已有厂房和处置设施建设协同处置污泥技改项目。该项目不改变现有焚烧炉总处理能力850吨/日以及现有协同处置能力260吨/日,增加协同处置污泥种类(SW07和SW91)。
二、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为一台850吨/日焚烧炉+1×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焚烧厂区69365m2,填埋场50085m2,该部分内容已通过验收。现有协同处置污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在不改变现有焚烧炉总处理能力850吨/日,现有协同处置能力260吨/日,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60吨/日。
环境保护情况: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P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工艺、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除臭系统”工艺、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工艺等;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废水均全部回用不外排;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华
联系方式:0523-86563999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mASxZvSkGbMZmK7qZ8RcQ?pwd=isyb
提取码: isyb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