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六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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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01  来源:《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浏览次数:88
核心提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组
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六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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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组二〇二三年十一月I目 录1 项目背景...................................................................................................................................................... 11.1 目的意义...............................................................................................................................................11.2 任务来源...............................................................................................................................................11.3 可行性...................................................................................................................................................1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33 标准制定的编制原则..................................................................................................................................44 标准制定的编制依据..................................................................................................................................55 主要工作过程..............................................................................................................................................66 文本体例及内容框架..................................................................................................................................76.1 文本编制体例.......................................................................................................................................76.2 规范内容框架.......................................................................................................................................77 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87.1 主要技术内容.......................................................................................................................................87.2 主要条文说明.......................................................................................................................................89 同类标准化文件情况................................................................................................................................2010 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技术分析..................................................................................................2111 标准实施建议..........................................................................................................................................2112 其他说明.................................................................................................................................................. 2211. 项目背景1.1 目的意义随着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处置工艺的推广应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日益增加,如不妥善处置,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压力。目前,国家、地方均已制定实施了多项涉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标准,然而由于固体废物种类性质不同,处置方法、技术路线和应用范围也存在明显区别,上述标准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指导性不强,缺乏针对性。因此,为提高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规范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产生和再生利用企业行为,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品质和效益,引导行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的制定非常必要和迫切。该项标准拟在现有国家及地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境管理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建立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企业提供技术规范或标准,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业固体废物再生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改善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双重目标,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1.2 任务来源为规范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绿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标准编制组,承担《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作。《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标准的类型为团体标准,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本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 1 号)和《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1.3 可行性标准编写单位在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污泥规范化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方面具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前期的主要研究成果阐述如下:(1)参与了多项污泥规范化处置、污染防治技术相关的标准编制工作,确保了本标准编制的规范性。主编/参编的相关国家/省级标准主要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CJJ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9]23 号)、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陶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4-2018)、《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9-2019)、《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60-2019)等近十项。(2)承担或参与了多项国家 863 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环保专项、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等与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及其废气治理相关的研发课题,为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工艺、质量要求的确定提供了技术支撑。相关研发课题主要有:国家863计划项目“玻璃炉窑/陶瓷炉窑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农牧区固废安全处置技术与智能化成套装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水泥窑焚烧处置污泥过程中污泥脱硝作用机理及影响因素研究”、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城市固体废物焚烧大气环境污染防控与管理支撑关键技术研究、农村垃圾焚烧污染控制与监管技术研究”、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农村生活垃圾能源化与资源化清洁利用技术及装备”、广东省基金面上项目“控氧焚烧城镇污泥中燃料 N 化学转化及 NOx 生成调控”。(3)理化特性检测结果:采用 XRF 对不同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化学组成进行了检测,结果如下表所示。检测结果表明,次生固体废物的主要成分是硅、铝,氧化硅、氧化铝(SiO2、Al2O3)含量为 66~76 wt%,因此可替代部分硅铝质材料用作原辅料。通过资料和企业现场调研,发现建材行业需要用到硅铝质作为原辅料。因此,理化特性检测、资料及企业调研结果表明本标准提出的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在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烧结砖、免烧砖、透水砖、水泥熟料、混凝土、3D 打印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陶瓷、发泡陶瓷、路基或管道基槽材料等建材方面的技术工艺是可行的。此外,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通常采用絮凝剂去除污水中的磷,导致磷富集在污泥中,进而使得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中的磷含量增加,从下表的检测结果可以发现,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中氧化磷(P2O5)含量为9~15wt%左右,因此本标准提出的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化工原料,提炼污泥中磷等有用资源在技术工艺上也是可行的。表 1 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理化特性(wt%)编号 SiO2 Al2O3 P2O5 CaO MgO Fe2O3 K2OSO31 44.03 31.9 9.55 3.26 1.88 4.69 1.61 0.1022 39.01 35.73 10.73 3.11 1.92 4.57 1.36 0.09463 40.87 33.67 10.17 3.34 2.00 4.79 1.43 0.05334 41.95 30.11 11.28 3.31 2.04 5.49 1.70 0.1745 43.11 23.03 13.25 5.08 2.86 5.38 1.97 0.246 44.31 22.06 14.02 4.72 3.25 5.59 2.12 0.2347 40.34 33.38 11.03 3.31 2.14 4.93 1.42 0.0782(4)前期所承担或参与的众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研究项目,获得了相关技术方3法,研发了多种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其废气治理技术,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主要有“一种污泥资源化利用装置及其方法(ZL201711166042.2)”、“一种水热法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飞灰的方法(ZL201610235237.7)”、“一种针对有机固体废弃物的残渣分离装置(ZL 202120564402.X)”、“一种有机固体废物热处理设备(ZL 202020583830.2)”、“一种市政污泥的压合干燥装置(ZL202022021897.X)”、“一种环保型废旧橡胶热解设备(ZL202020583931.X)”、“一种针对厨余垃圾均匀热风干燥装置(ZL 202020968669.0)”、“一种陶瓷行业自制水煤气深度脱硫除油装置及工艺(ZL 201810436018.4)”、“用于水泥回转窑烟气同时脱硝脱硫的方法及装置(ZL 201210442886.6)” 、“一种垃圾焚烧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方法(ZL 201210410620.3)”、“陶瓷烟气多污染物协同净化复合吸收剂及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110236670.X)”等十余项。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程度的不断深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城镇污泥)的产生排放量显著增加。目前,城镇污泥的安全化处置是水处理领域面临的一个重要环保问题。据住建部统计数据,2022 年,我国城市污水年处理总量达 6.27×106 万 m3,作为污水处理的副产物,污泥的产生量也逐扩大,以 2022 年为例,我国城镇污泥产量已突破 7000 万吨(含水率约为80%),预计到 2025 年,我国污泥年产生量将突破 1 亿吨。污泥具有产量大、易腐败、恶臭、污染物富集等特点,如不妥善处理任意排放,会造成大气、水、土壤环境的破坏,严重削弱我国水治理成效,对饮用水及食品安全问题也造成巨大威胁。在我国污水处理过程中,长期以来普遍存在“重水轻泥”问题,导致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而污泥处理能力没有得到同步提升,污泥处理处置缺口巨大。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计划以规划和指导污泥处理处置。2015 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 2020 年底前达到 90%以上;2017 年,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2020 年 7 月,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处置模式等 5 项内容;2022 年,生态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现阶段污泥的有效处理处置已成为制约污水处理厂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污泥处理处置问题迫在眉睫。在众多污泥处置技术中,污泥焚烧处置技术由于具有减量化程度高、处理速度快、占地面积小、可回收能量用于供热或发电等优点,是目前污泥减量化、无害化最彻底的方法之一。污泥焚4烧具有多种工艺,其中污泥单独焚烧越来越受关注,目前已在上海、浙江、四川等地得到推广应用,且技术应用比例越来越高。虽然污泥单独焚烧处置技术具有多种优点,是解决污泥无害化、安全化、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技术,但污泥在焚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诸如灰渣等次生固体废物,其具有产生量大(占干污泥总量的 40%-60%)、资源化潜力高等特性。随着我国城镇污泥单独焚烧厂数量的增加及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如何规范化、标准化、资源化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已成为下一阶段污泥单独焚烧厂运营管理的重点关注问题,因此,亟需出台有效的技术规范或标准来规范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保障资源化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并支撑其产业化应用。针对污泥焚烧处置,近年来国内相继发布了相关污泥焚烧处置的技术规程、规范等标准,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单独焚烧用泥质》(CJ/T290-2008)、《城镇污水污泥流化床干化焚烧技术规程》(CECS250-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JB/T 11826-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CJ/T314-2009)等,对污泥焚烧领域的焚烧用泥质、焚烧处置工程设计及工程技术进行了规范化。然而,由于污泥单独焚烧工作是最近几年才逐步推广应用,是一个新兴领域,对于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如何进行处置,特别是资源化处置,现阶段国内未出台相关标准政策指导。在固体废物再利用领域,目前我国针对餐厨垃圾、废塑料、电子废物等典型废物已开展了再生利用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出台了系列标准、指南、规范、导则等,上述标准政策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处置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作用,但由于不同固体废物其物理组成和化学特性不同,处置和利用的技术路线也不一样。因此为了有效指导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工作,完善我国固体废物再生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企业行为及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开展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工作非常必要和迫切。本规范的制定将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技术工艺、产品质量、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引及规范要求,并使其可用于指导全国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再利用工作方案的制定以及实施,有助于完善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标准体系,促进我国污水治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和双碳工作有序开展。3. 标准制定的编制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起草规则》(GB/T 11-2020)和《标准编写规则第 5 部分:规范标准》(GB/T 20001.5-2017)的要求编写本规范内容。5本标准编制主要遵循规范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和客观公正原则。在广泛资料调研和企业现场调研基础上,结合行业现状和环保管理要求,充分考虑技术成熟程度和可行性、技术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从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技术工艺、产品质量、污染控制与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充分考虑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保护要求等,以国家、地方环保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坚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制定涵盖综合利用工艺技术、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和流通、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的全流程管控要求,从而规范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标准编制以我国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和规划为根据,在符合现行法规及标准要求基础上,弥补现行标准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空白,与现行标准及正在制定的其他标准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促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并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实施。4. 标准制定的编制依据本标准的编制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利用情况为基础,充分考虑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发展水平、成熟程度、应用范围和覆盖度,并结合国家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相关标准、各省市污泥焚烧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编制指导文件进行编制。涉及的部分法律法规和标准有:(1)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等。(2)国家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相关标准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导则》(GB/T 3232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与质量安全评价技术导则》(GB/T 3232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术语》(GB/T32491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等。(3)污泥焚烧处置相关标准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GB/T 2348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GB/T 24602)、《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CJJ 131)、《城镇污水污泥流化床干化焚烧技术规程》(CECS 25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CJ/T 29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 BAT-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JB/T 11826)等。(4)有关标准编制格式、内容的标准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1、GB/T61.2)、《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定技术导则》(HJ 526)、《环境工程 名词术语》(HJ 201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术语》(GB/T 324911)等。5. 主要工作过程(1)成立编制组2022 年 2 月,由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牵头,联合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立了标准编制组,负责广东省团体标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2)资料调研,需求分析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5 月,标准编制组通过资料搜集、文献调研等方式,对国内外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管理制度及政策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对典型企业,包括水泥厂、砖厂等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现场调研,调研内容包括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原理、工艺流程、产品质量要求、贮存和运输及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等。以调研为基础,经梳理总结编制《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草案)及立项申请报告。(3)标准立项论证会2022 年 6 月 8 日,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广州市组织召开了标准立项论证会。来自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等单位的3名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对立项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同意该标准立项,并就标准的相关内容和编制方向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标准名称由《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改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指南》。(4)初稿及编制说明编制2023 年 6 月,编制组编制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指南》第一版初稿及编制说明,部分内容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2023 年 7 月,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第一版初稿的基础上对标准格式、表述等按照GB/T 1.1-2020 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形成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指南》第二版初稿,部分内容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5)初稿及编制说明内部研讨会2023 年 7 月,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绿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参编单位代7表召开标准初稿及编制说明内部研讨会,进一步完善标准初稿及编制说明。(6)专家咨询会2023 年 8 月 24 日,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广州市组织召开团体标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指南》专家咨询会,来自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 3 名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后,专家组一致认为编制组提交的资料齐全,符合团体标准制定的有关要求,且制定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总体可行。同时就标准及编制说明的相关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7)形成征求意见稿2023 年 11 月 8 日,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同时,因本标准按照《标准编写规则第 5 部分:规范标准》(GB/T 20001.5-2017)的要求编写,因此本标准为规范而不是指南,在征求意见稿中同步对标准题目进行了修改,修改完成形成《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6. 文本体例及内容框架6.1 文本编制体例本规范体例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 GB/T 20001.5-2017《标准编写规则 第 5 部分:规范标准》的规定编制。其中,文本结构按照GB/T 1.1-2020 的规定,语言表述按照 GB/T 20001.7-2017 的规定。6.2 规范内容框架本规范的内容框架包括以下内容:前言、引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体要求、5 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工艺、6 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要求、7 次生固体废物的贮存和运输、8 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9 销售方式及产品标识,并加了四个资料性附录A、B、C、D,其中第 5、6、7、8 章是本规范的核心内容。资料性附录 A 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包括次生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入库记录表、出库记录表,详细记录次生固体废物贮存地点、入库时间、包装形式、具体数量,及转运企业、转运方式及时间、转运量等信息,为企业及环保部门加强次生固体废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资料性附录 B 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生产记录台账,包括次生固体废物入库记录表、产品生产和次生固体废物利用记录表,详细记录次生固体废物入库时间、存放地点、包装形式、入库数量、运输企业,及生产的产品名称、产品产量、次生固体废物利用量等信息,为企业及环保部门加强次生固体废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8资料性附录 C 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转运联单,由次生固体废物产生企业、运输企业、资源化利用企业填写,目的是加强次生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利用监管。资料性附录 D 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标识图样式,在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前,宜标有符合附录 D 的综合利用标识。7. 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7.1 主要技术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原则是“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为了贯彻上述原则,有效指导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制定环境保护标准规范的要求,确定了本标准核心内容结构,具体包括:(1)前言;(2)引言;(3)适用范围;(4)规范性引用文件;(5)术语和定义;(6)总体要求;(7)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工艺;(8)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要求;(9)次生固体废物的贮存和运输;(10)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11)销售方式与产品标识;(12)附录。7.2 主要条文说明(1)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技术工艺、产品质量、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污泥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参考本文件。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9(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要求提出所需要遵循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文件,同时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在贮存、运输、综合利用过程中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提出了所需要遵循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文件。这些标准和文件的有关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根据标准规定的范围,标准定义了 5 个术语和定义,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其中:①污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JB/T 11826-2014)、《环境工程 名词术语》(HJ 2016-2012)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② 资源化利用参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术语》(GB/T 34911-2017)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③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参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11968-2020)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④陶粒参照《陶粒滤料》(QB/T 4383-2012)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⑤烧结砖参照《墙体材料术语》(GB/T 18968-2019)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⑤免烧砖、透水砖参照《透水砖》(JC/T 945-2005)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⑥水泥熟料参照《硅酸盐水泥熟料》(GB/T 21372-2008)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⑦混凝土掺合料参照《电力名词(第三版)》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⑧3D 打印混凝土掺和料参照《3D 打印混凝土拌合物新能试验方法》(T/CBMF 183-2022T/CCPA 33-2022)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⑨预拌砂浆参照《预拌砂浆》(GB/T 25181-2019)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⑩建筑陶瓷参照《建筑陶瓷砖》(GB/T 4100-2015)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⑪发泡陶瓷参照《发泡陶瓷装饰构件应用技术规程》(T/CECS 921-2021)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⑫路基或管道基槽等材料参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1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等相关术语给出定义;⑬固化脱水剂参照《土壤固化剂》(CJ/T 3073-1998)、(污泥脱水调理剂)(T/CI 038- 2023)相关标准给出定义;⑭水处理吸附剂、非金属矿物提取剂参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术语》(GB/T34911-102017)等相关标准、文献术语给出定义;⑮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参照《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HJ 2300-2018)相关术语给出定义。(4)总体要求本部分规定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应遵循的主要原则:4.1 就地及时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应优先就地、就近及时综合利用,避免长距离运输转移和长时间堆存。根据《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南》(T/GDACERCU 0012-2020)等文件要求,在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应遵循环境安全、经济高效的原则,避免长时间贮存和长距离输送存在的二次污染风险。4.2 技术成熟先进。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应优先采用技术成熟、二次污染少、环境风险低、自动化程度高的技术和装备。本条款规定了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选择原则,应选择技术成熟、环境风险低、自动化程度高的技术和装备,尤其是不同技术路线的选择直接决定了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性及最终产品形式和市场前景,同时也决定了其利用全过程污染防治的难易程度,因此本款结合HJ 1091、T/GDACERCU 0012-2020 等文件要求规定了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选择原则,确保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4.3 过程绿色环保。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转移运输、厂(场)内堆存、输送和综合利用应实施全过程污染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应符合 HJ 2035、HJ 1091 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其利用处置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与排污许可要求。本款规定应对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各技术环节实行全过程污染防治,利用全过程除应符合 HJ 2035、HJ 1091 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外,利用过程排放的各污染物也应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以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再生利用的环境污染。4.4 产品安全可控。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或行业通用要求,确保其使用过程中风险可控,不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由于次生固体废物与正常生产所使用的常规原料之间存在较大的性质差异,如重金属、无机盐等含量超过常规原料,因此由其为原料生产的产品中也可能存在有害成分超出正常原料生产的产品、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存在危害的可能性。为此,本款规定次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或行业通用要求。4.5 管理科学精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妥善保管,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开展固体废物转移运输,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按照环11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并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利用管理台账和产品生产台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建立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流向等有关资料的档案,应委托具有资质第三方企业开展固体废物转移运输,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并做好台账记录,目的是掌控固体废物的动态流向,掌握固体废物的动态变化,预防固体废物污染的扩散和造成的环境污染。(5)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工艺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及产品章节是本规范的核心内容之一,本规范对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烧结砖、免烧砖、透水砖、水泥熟料、混凝土、3D 打印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陶瓷、发泡陶瓷、路基或管道基槽材料、固化脱水剂、水处理吸附剂、非金属提取材料等 15 种资源化利用技术,从其技术原理、工艺流程等方面提供信息。规范中出现的技术工艺均来自于实地调研案例、生产性报道案例及相关企业的推荐,如生产性报道的常 州 武 进 污 泥 处 置 项 目 案 例 , 将 污 泥 干 化 焚 烧 后 的 炉 渣 用 于建材制砖(http://wx.h2o- china.com/news/314147.html ) ; 相 关 企 业 推 荐 将 污 泥 焚 烧 次 生固体废物用作陶瓷(https://aiqicha.baidu.com/patent/info?referId=67a505d7d2958eac332a20135bc4dcd51605efcb&pid=21943221578931)、固化脱水剂(https://www.cn-hw.net/news/201010/25/55668.html)、非金属矿物提取剂(https://www.sohu.com/a/688142104_673345)等。此外,河北省团体标准《污泥焚烧资源化处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表 1 汇总了污泥焚烧灰渣用作砖块、透水砖、陶粒、混凝土中的砂、水泥、管道基槽及沟槽回填;河北省团体标准《污泥焚烧灰渣资源化利用绿色建材》(征求意见稿)提出污泥焚烧灰渣用于水泥、陶粒、建筑砂浆、砖块、3D 打印混凝土的应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污泥焚烧灰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污泥灰渣用于预拌砂浆、蒸气加压混凝土的应用,上述资源化利用技术均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普遍性。同时,本规范涉及的技术为污泥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用于替代部分原辅材料,技术应用企业在获取处置固体废物带来的收益的同时可降低原辅材料购置成本,具有较好的经济性。此外,部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定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外,还具有明显的性能优势,如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3D打印混凝土,相比传统建材材料更“新”、建材更“绿”、自重更“轻”,可制作成轻量化绿色建材,有利于相关行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最后上述 15 种资源化利用技术经标准编制组筛选和专家审核确定。本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出一般要求;另一方面是针对资源化利用技术,详细说明技术原理及工艺流程。5.1 一般要求第 5.1.1 条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方向提出了总体要求。标准编制组通过与12水泥、陶瓷、砖瓦等企业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座谈交流,结合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理化特性,及生产产品特性和环境保护要求,最终确定次生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方向为生产建筑材料、路基填料,并鼓励企业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化工原料,提炼污泥中磷等有用资源。第 5.1.2 条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有关性能及其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提出了总体要求。由于城镇污泥的成分复杂,重金属、病原微生物以及难降解的微生物含量高,在焚烧过程中,污泥焚烧次生固体废物易富集镉(Cd)、铬(Cr)、镍(Ni)、铅(Pb)等重金属元素。同时为防止利用有害污泥(例如:含有大量重金属元素的工业污泥等)作为生产污泥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原材料,给人体健康和环境带来危害,应明确重金属浸出毒性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等标准的有关规定。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应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 和《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 等的有关要求,确保利用全过程的环境安全与人体健康。第 5.1.3 条、第 5.1.4 条分别针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工艺选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建设等提出了总体要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经济性、可行性,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产业政策确定。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应由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工程应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利用过程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避免和减少二次污染,二次污染的治理方案宜充分利用企业已有资源,治理后达标排放。工程完成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5.2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第 5.2.1 条明确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技术原理。其生产过程主要是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和其他原辅料按适宜配比,经料浆浇注、静养切割、蒸压养护等工序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实际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产品质量要求经试验调试后确定各种原料配比以生产满足不同要求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第 5.2.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工艺流程图。5.3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烧制陶粒第 5.3.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烧制陶粒的技术原理。其生产过程是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和黏土、粉煤灰、黏结剂、其他原辅料经预处理、配料混合、挤压造粒、整形筛分、预热焙烧、冷却筛分等工序生产陶粒。根据主要原料不同,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可生产粘土陶粒、粉煤灰陶粒、页岩陶粒、煤矸石陶粒等。13第 5.3.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烧制陶粒的工艺流程图。5.4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烧结砖第 5.4.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烧结砖的技术原理。其生产过程是以次生固体废物和黏土、页岩、煤矸石、粉煤灰、煤、其他材料等为原料,经搅拌、成型、干燥、烧结等工序生产烧结砖,其中以粉煤灰为原料生产烧结砖时,产品宜为烧结多孔砖或空心砖,不宜生产烧结普通砖。第 5.4.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烧结砖的工艺流程图。5.5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免烧砖第 5.5.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免烧砖的技术原理。其生产过程是以次生固体废物、水泥、石灰和石膏等骨料及其他材料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均匀、压制成型、养护等工序生产免烧砖。其中,养护可采用自然养护或蒸汽养护。第 5.5.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免烧砖的工艺流程图。5.6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透水砖第 5.6.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透水砖的技术原理。其生产过程是以次生固体废物、水泥、砂、透水剂、其他材料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均匀、压制成型、养护等工序可生产透水砖。其中,养护可采用自然养护。第 5.6.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透水砖的工艺流程图。5.7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水泥熟料第 5.7.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水泥熟料的技术原理。其生产过程是以次生固体废物和石灰质原料、粘土质原料、其他材料及少量的校正原料等为主要原料,经破碎后,按一定比例配合、磨细并调配为成分合适、质量均匀的生料;生料经预热器或预分解系统预热/分解后,进入水泥窑煅烧至部分熔融,得到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的水泥熟料。第 5.7.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水泥熟料的工艺流程图。5.8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混凝土第 5.8.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混凝土掺合料的技术原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主要成分是硅、铝,可替代部分硅铝质材料与水泥、砂石、其他材料、水(可含外加剂和掺合料)经搅拌而得混凝土,实际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料配比应根据产品质量要求经试验调试后确定。第 5.8.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混凝土的工艺流程图。5.9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 3D 打印混凝土第 5.9.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 3D 打印混凝土的技术原理。以水泥为主要凝胶材料,玻璃纤维等为主要增强材料,通过添加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与氢氧化14钠、硅酸钠、高岭土、煤矸石、其他材料搅拌均匀后制得用于 3D 打印的混凝土,实际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料配比应根据产品质量要求经试验调试后确定。第 5.9.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 3D 打印混凝土的工艺流程图。5.10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预拌砂浆第 5.10.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预拌砂浆的技术原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与胶结料(水泥、石膏等)、填料(黄砂、石英砂等)、矿物掺合料(矿渣、粉煤灰等)、外加剂(聚合物胶粉、木质纤维等)、其他材料按适宜配比混合,根据产品要求添加适量水或配置液体搅拌均匀后,可制得预拌砂浆,实际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料配比应根据用途及产品质量要求经试验调试后确定。第 5.10.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预拌砂浆的工艺流程图。5.11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建筑陶瓷第 5.11.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建筑陶瓷的技术原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主要成分是硅、铝,可替代部分硅铝质材料(如石英、硅灰石等)与黏土、长石、砂料、其他材料等按适宜配比混合后球磨成石粉,用作建筑陶瓷坯料,实际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料配比应根据用途及产品质量要求经试验调试后确定。第 5.11.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建筑陶瓷的工艺流程图。5.12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发泡陶瓷第 5.12.1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发泡陶瓷的技术原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主要成分是硅、铝,可替代部分硅铝质材料(如石英、硅灰石等)与陶土尾矿、陶瓷碎片、掺加料及其他材料按适宜配比混合,球磨成石粉后添加无机发泡剂,用作发泡陶瓷坯料,实际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料配比应根据用途及产品质量要求经试验调试后确定。第 5.12.2 条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发泡陶瓷的工艺流程图。5.13 以次生固体废物作为路基或管道基槽材料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用作路基或管道基槽材料的技术原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与粉煤灰、石灰等材料加水混合搅拌后强度可符合路基材料强度要求,可作为一种新型路基材料。5.14 以次生固体废物作为固化脱水剂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用作固化脱水剂的技术原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可作为固化脱水剂加入水处理污泥中,能有效改善原生污泥脱水性能,降低污泥含水率。5.15 以次生固体废物作为水处理吸附剂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用作水处理吸附剂的技术原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通过改性,可生产水处理用吸附剂,可用于废水中重金属等的吸附去除。155.16 以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提取非金属矿物明确了以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用作原料提取非金属矿物的技术原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经过酸洗、碱洗、重金属脱除、沉淀或离子交换等工序可回收非金属矿物磷酸盐等。(6)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要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确保使用过程中风险可控,不对建筑质量及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第6.3 条规定,“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砖瓦、轻骨料、集料、玻璃、陶瓷、陶粒、路基材料等建材过程的污染控制执行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参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30760)要求执行”。因此,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需参照GB/T 30760 要求开展重金属浸出检测,需满足相关重金属含量限值标准要求,检测频次参照GB/T 30760 中10.1 和10.2条规定执行。6.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质量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11968)或《蒸气加气混凝土板》(GB/T 15762)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设计规范》(JC/T 2275)要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6.2 陶粒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的陶粒产品质量应根据其用途分别符合《陶粒滤料》(QB/T 4383)或《水处理用人工陶粒滤料》(CJ/T 299)或《污泥陶粒》(JC/T2621)或《公路工程高强轻集料》(JT/T 770)要求,当陶粒用作建筑材料时,其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6.3 烧结砖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的烧结砖产品质量应根据其产品种类分别符合《烧结普通砖》(GB/T 5101)或《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 13544)或《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 13545)要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6.4 免烧砖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免烧砖产品质量应根据其产品种类和用途分别符合《复合保温砖和复合保温砌块》(GB/T 29060)或《非烧结垃圾尾矿砖》(JC/T 422)或《炉16渣砖》(JC/T 525)或《蒸养混凝土制品用掺合料》(JC/T 2554)要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6.5 透水砖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的透水砖产品质量应根据其产品种类和用途分别符合《透水砖》(JC/T 945)或《砂基透水砖》(JC/T 376)要求,耐磨性应符合《无机地面材料耐磨性能试验方法》(GB/T 12988)要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30760)要求。6.6 水泥熟料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作为水泥熟料生产原料应符合《水泥用硅质原料化学分析方法》(JC/T 874)要求,生产的水泥熟料质量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要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6.7 混凝土掺合料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作为混凝土掺合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JG/T486)要求,生产的耐酸混凝土质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要求,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6.8 3D 打印混凝土掺合料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作为 3D 打印混凝土掺合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 14684)或《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或《矿物掺和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1003)要求。制成的 3D 打印构件应符合《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或《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或《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要求,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6.9 预拌砂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作为预拌砂浆应符合《建筑保温砂浆》(GB/T 20473)或《预拌砂浆》(GB/T 25181)或《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要求,配合比应满足《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 或《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 220 要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6566 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或《预17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要求。6.10 建筑陶瓷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陶瓷产品质量应符合《陶瓷砖》(GB/T4100)要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6.11 发泡陶瓷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发泡陶瓷产品质量应符合《发泡陶瓷保温板应用技术规程》(T/CECS 480)要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30760)要求。6.12 路基或管道基槽等材料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作为公路路基填料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或《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051)要求,其作为公路路面基层材料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要求,其作为管道基槽及沟槽回填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或《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要求。公路路基填料、公路路面基层材料、管道基槽及沟槽回填材料均为建筑材料,其放射性核素限量还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要求,重金属浸出毒性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 30760)要求。6.13 固化脱水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作为固化脱水剂的外观形态、脱水性能、活化组分、有效成分含量应按用途满足相关要求。6.14 水处理吸附剂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的水处理吸附剂的吸附能力、粒度、堆积密度、抗压碎力应按用途满足相关要求。6.15 非金属矿物提取剂利用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提取非金属矿物的外观形态、提取性能、有效成分含量应按用途满足相关要求。(7)次生固体废物的贮存和运输7.1 次生固体废物的贮存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包括污泥焚烧后从焚烧炉、余热锅炉炉底排出的炉渣,及从烟气净化系统除尘器中排出的灰渣。两种固体废物产生工艺段不同,性质也存在一定差异,根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应分类收集、贮存,以利于后续的处理处置。贮存作18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中间环节,在其全过程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为固体颗粒,在贮存、转移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应贮存于封闭、半封闭料场(仓、库、棚)中,半封闭料场应至少两面有围墙(围挡)及屋顶,并对物料采取覆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避免粉尘污染。同时参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等的规定。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地面应具有防渗漏和防腐蚀,其建造要求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的要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消防规范,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的要求。7.2 次生固体废物的运输转移第 7.2.1 条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厂间转移处置方案、运输单位、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等进行了规定。要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编制次生固体废物转运处置方案,并提前报接受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置方案应当载明次生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固体废物承运企业基本情况,固体废物运输路线和时间计划,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方式和技术路线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次生固体废物在市区内转运,应委托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跨地市/县区运输,应委托具有合法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参照《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南》(T/GDACERCU0012)规定,次生固体废物运输车辆应具备密闭或覆盖装置,严禁超载,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固体废物扬撒、泄漏等问题,避免固体废物运输过程造成环境污染。次生固体废物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应进行优化确定,应避开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和交通高峰时段,严禁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运输。第 7.2.2 条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的厂内转移输送进行了规定,参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等的规定,厂内次生固体废物转移输送鼓励优先采用密闭皮带输送机、密闭式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采用非密闭输送设备或移动输送设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粉尘飘散和固体废物遗撒。(8)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8.1 污染防治第 8.1.1 条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的一般原则进行了规定。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会存在大气、水、噪声等污染,在其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应贯彻全过程污染防治理念,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实现污染物的有效减排。在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的产品类型、所属行业及所处地区,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同时,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双碳战略,鼓励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通过使用清洁能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高效19节能的生产设备从源头和过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 8.1.2 条具体针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涉及的大气污染物提出了具体要求。次生固体废物在贮存、转运、使用过程中均存在粉尘污染可能性,需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等做好污染防护并配备污染防治设施,其中次生固体废物卸料口应密闭或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次生固体废物转运应在转运点、上料口、下料口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配料、混料过程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次生固体废物的破碎、筛分过程应在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出料口采用密闭装置,并配备除尘设施。次生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水泥、陶瓷、烧结砖等建材过程中,需使用高温窑炉,排放烟气污染物,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等污染防治政策要求进行收集及治理。第 8.1.3 条具体针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涉及的水污染物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是地面、设备冲洗水,生产用水、烟气净化设施排水等,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等污染防治政策要求进行收集及治理。第8.1.4 条具体针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涉及的环境噪声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业应选择低噪音设备,并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确保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要求。8.2 环境管理第 8.2.1 条明确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需建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次生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台账、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及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建立、健全和落实的环境管理制度。第 8.2.2 条明确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监测要求。对于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监测内容和频次符合要求。同时应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的规定定期对场所和周边环境进行采样监测。第 8.2.3 条明确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要求。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地方文件等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第 8.2.4 条明确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要求。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固体废物利用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工作;同时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岗位培训管理制度,和对环境管理负责人、生产技术人员和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第 8.2.5 条明确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的信息公开要求。企业应严格20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定期在其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查阅的媒体上,及时公开其综合利用产品相关信息,包括所利用的固体废物特性、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流向及相关要求公开的信息等。企业应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向公众及时公开污染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宜向公众开放综合利用设施、场所,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接受群众监督,缓解邻避效应。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所利用的次生固体废物数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情况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信息。(9)销售方式与产品标识明确了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的销售方式及产品标识。为减少次生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及方便环境监管,鼓励次生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将固体废物直接销售给资源化利用企业。参照《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南》(T/GDACERCU 0012-2020)规定,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前,宜标有符合附录 D 的综合利用标识,使用说明书上宜注明生产厂家名称、利用固体废物类别、数量等信息,确保产品信息公开、透明。8. 规范涉及专利情况本规范规定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涉及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管理,所列出的技术工艺和产品都是公开的,具有较强的通用性,不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要求。9. 同类标准化文件情况目前国家及地方暂无针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已制定的标准均为技术适用性,具体包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导则》(GB/T 32326-20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与质量安全评价技术导则》(GB/T 32328-2015)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术语》(GB/T 324911-2017),以上标准部分规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评价方法等,但并未涉及到具体的工业固体类别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产品,与本标准的内容差别仍然较大,总体上针对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标准依然不足。本标准与现行有关标准的内容和适用性比较如下表:表 2 本标准与现行有关标准的比较标准名称 标准内容 标准适用范围和本标准的区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 提出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适用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主要是焚化、生化、热解和填埋,与本标准差212013) 的通用技术要求。 别很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规定了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污染防治的通用技术要求。适用于现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工程,主要侧重于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并未涉及到具体的工业固体类别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产品,与本标准有一定联系,但存在重大差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导则》(GB/T 32326-2015)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的标准体系、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适用于工业生产过程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方法,与本标准完全不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与质量安全评价技术导则》(GB/T32328-2015)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简称固废产品)环境安全 与 质 量 安 全 有 关 的 评 价 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程序。适用于对固废产品的环境与质量安全性评价,与本标准差别非常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术语》(GB/T 324911- 2017)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处理处置与利用等工艺与技术,工业固体废物其他相关工作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借用了该标准中的若干术语,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10. 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技术分析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总体要求、技术工艺、产品质量、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等,可作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文件。本标准推荐的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工艺均为当前国内外可行的使用工艺。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三同时”。本标准的实施,将规范次生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企业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次生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正确选择合适的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确保次生固体废物安全、高效、资源化处置,避免不合规处置和盲目无效投资,降低环境和投资风险。同时,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将通过替代部分不可再生资源推动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在节约生产成本的同时,通过产品销售还能带来经济收益,实现变废为宝。此外,通过指导建设一批具有规模性的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先进工程,在解决次生固体废物处置难题的同时,有效减少次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并防治和避免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出现的二次污染,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统一,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及双碳工作,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标准的实施将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11. 标准实施建议针对本标准实施提出如下建议:22(1)本标准发布后,应面向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企业环保人员就标准的主要内容开展培训和宣贯工作。(2)标准确定的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仅为现阶段的可行技术,标准发布后鼓励行业在采用本标准技术的同时,也应鼓励采用国内外其他先进技术。因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实施一段时间后,根据反馈的问题和技术进步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更新标准内容,增强标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12. 其他说明本标准按照《标准编写规则第 5 部分:规范标准》(GB/T 20001.5-2017)的要求编写,因此本标准为规范而不是指南,在征求意见稿中将标准名称由《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指南》,改为《污泥单独焚烧次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可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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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 直播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14:00—16:00 2024-05-28 14:00:00 开始 5月22日下午丨《城镇排水管网系统诊断技术规程》宣贯会 直播时间:2024年5月22日(周三)14:00-16:00 2024-05-22 14:00:00 开始
双碳背景下污泥处置资源化路径探索--杜炯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第四设计院总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上海土木工程学会会员、复旦大学资源 JWPE 网络报告/用于快速现场废水监测的折纸微流体装置 直播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9:00 2024-05-13 19:00:00 -杨竹根  英国克兰菲尔德大学教授、高级传感器实验
紫外光原位固化法管道修复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倡议 直播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9:00-16:30 2024-05-07 09:00:00 开始 华北院 马洪涛 副总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应与不应——海绵城市建设正反案例1 直播时间:2024年4月30日(周二)9:30 2024-04-30 09:30:00 开始
高效纳滤膜:中空纤维纳滤膜的特点与应用 直播时间:2024年4月27日(周六)10:00-11:00 2024-04-27 10:00:00 开始-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4) 聚力水务科技创新、中德研讨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邀德国亚琛工业大学Max Dohman 直播时间:2024年4月14日(周日)15:00 2024-04-14 15:00:00 开始
康碧热水解高级厌氧消化的全球经验和展望 | 北京排水集团高安屯再生水厂低碳运营实践与探索 直播时间:2024年4月10日(周三)14:00—16:00 2024-04-10 14:00:00 开始 世界水日,与未来新水务在深圳约一个高峰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3月22日(周五)08:30—17:30 2024-03-22 08:3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直播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14:00 2024-03-14 14:00:00 开始    题目:占地受限情况下的污水厂水质提升解决方案 主讲人: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高级 华北设计院:高密度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巩固提升要点分析 直播时间:2024年3月4日(周一)9:30 2024-03-04 09:30:00 开始
2月23日|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9:00—17:00 2024-02-23 09:00:00 开始 2月22日|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9:00—18:00 2024-02-22 09:00:00 开始
2月21日|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9:00—18:00 2024-02-21 09:00:00 开始 大湾区青年设计师论坛直播预告(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论坛)  “醒年盹、学好习、开新篇”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山东日照:“乡村之肾”监管装上“智慧芯”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农村办负责人时培石介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被称为“乡村之肾”,对于农村水环境的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 人工湿地国际大咖/西安理工大学赵亚乾教授:基于人工湿地技术的污水净化之路 直播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19:00 2024-01-30 19:00:00 开始
马洪涛院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与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的一些思考 直播时间:2024年1月25日 10:00 2024-01-25 10:00:00 开始 2024年水务春晚 直播时间:2024年1月18日(周四)18:00—22:00 2024-01-18 18:00:00 开始
《以物联网技术打造新型排水基础设施》 直播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15:00 2024-01-11 15:00:00 开始--刘树模,湖南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 WPE网络报告:作者-审稿-编辑视野下的高水平论文 直播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9:00 2024-01-10 19:00:00 开始
核心期刊:中国给水排水》继续入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给水排水核心科技期刊 直播丨《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宣贯会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30—11:00 2023-12-27 12:00:00 开始
【直播】【第五届水利学科发展前沿学术研讨会】王浩院士:从流域视角看城市洪涝治理与海绵城市建设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3)|水回用安全保障的高效监测技术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镇水环境专业委员会2023年年会暨换届大会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16日(周六)08:30—18:00 2023-12-16 08:30:00 开始 第二届欧洲华人生态与环境青年学者论坛-水环境专题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9日(周六)16:00—24:00 2023-12-09 16:00:00 开始
JWPE网络报告:综述论文写作的一点体会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19:00 2023-11-30 19:00:00 开始 WaterInsight第9期丨强志民研究员:紫外线水消毒技术 再生水
水域生态学高端论坛(2023)热带亚热带水生态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会议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29日(周三) 09:00—17:40 2023-11-29 09:0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智慧水务与科技创新高峰论坛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25日(周六) 13:30 2023-11-25 13:30:00 开始
中国水协团体标准《城镇污水资源与能源回收利用技术规程》宣贯会通知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2023年11月14日9:00线上举行直播/JWPE网络报告:提高饮用水安全性:应对新的影响并识别重要的毒性因素
直播主题:“对症下药”解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难题   报告人:陈智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2日(周四)14:00—16:00 2023-11-02 14:00:00 开始 10月29日·上海|市政环境治理与水环境可持续发展论坛
BEST第十五期|徐祖信 院士 :长江水环境治理关键      直播时间:2023年10月26日(周四)20:00—22:00 2023-10-26 20:00:00 开始 《水工艺工程杂志》系列网络报告|学术论文写作之我见 直播时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19:00 2023-10-19 19:00:00 开始
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技术研讨会 直播时间:2023年10月20日13:30-17:30 2023-10-20 13:30:00 开始 技术沙龙 |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2) 直播时间:10月14日(周六)上午10:00-12:00 2023-10-14 10:00:00 开始
直播题目:苏伊士污泥焚烧及零碳足迹概念污泥厂 主讲人: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内容包括: 1.	SUEZ污泥业务产品介绍 2.	全球不同焚烧项目介绍 3.	上海浦东污泥焚烧项目及运营情况 中国给水排水第十四届中国污泥千人大会参观项目之一:上海浦东新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水工艺工程杂志》系列网络报告 直播时间:2023年9月26日 16:00  王晓昌  爱思唯尔期刊《水工艺工程杂志》(Journal of Water Process Engineering)共同主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八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排水管网大会  (水环境综合治理)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 2024年
海绵城市标准化产业化建设的关键内容 结合项目案例,详细介绍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技术体系及标准体系,探讨关键技术标准化产业化建设的路径,提出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 报告题目:《城镇智慧水务技术指南》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主讲人简介:  简德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总院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信息技术委员会副主
第一轮通知 | 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主办单位:国际水协,中国科学院  联合主办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 技术沙龙 |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1) 直播时间:8月19日(周六)上午10:00-12:00 2023-08-19 10:00:00  广东汇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湛蛟  技术总监  天津万
中国水业院士论坛-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微信公众号cnww1985):自然—社会水循环与水安全学术研讨会 WaterInsight第7期丨掀浪:高铁酸钾氧化技术的机理新认知及应用 直播时间:2023年8月5日(周六)上午10:00-11:00 2023-08-05 10:00:00 开始
直播:“一泓清水入黄河”之山西省再生水产业化发展专题讲座 直播时间:2023年7月23日(周日 )08:00-12:00 2023-07-23 08:00:00 开始 珊氮自养反硝化深度脱氮技术推介会 直播时间:2023年7月21日(周五)
欧仁环境颠覆性技术:污水厂扩容“加速跑”(原有设施不动,污水处理规模扩容1倍!出水水质达地表水准IV类标准!),推动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诚征全国各地污水厂提标扩容工程需求方(水务集团、BOT公司、设 直播预告|JWPE网络报告:自然系统中难降解污染物去除的物化与生化作用及水回用安全保障 中国给水排水
直播题目: 高排放标准下污水中难降解COD的去除技术     报告人: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程忠红 WaterTalk|王凯军:未来新水务 一起向未来  For and Beyond Water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处理与回用专业委员会以网络会议形式举办“水与发展纵论”(WaterTalk)系列学术报
5月18日下午 14:00—16:00 直播  题目: 高密度沉淀池技术的迭代更新 主讲人: 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大纲:  高密池技术原理 不同型号高密池的差异和应用区别 高密池与其他 BEST|绿色低碳科技前沿与创新发展--中国工程院院士高翔教授  直播时间:2023年4月30日 14:00—16:00 2023-04-30 14:00:00 开始
日照:“碳”寻乡村振兴“绿色密码”  凤凰网山东    乡村生态宜居,乡村振兴的底色才会更亮。我市坚持乡村建设与后续管护并重,市、区、镇联 BEST论坛讲座报告第十三期(cnwww1985):全球碳预算和未来全球碳循环的不稳定性风险 The global carbon budget and risks of futur
国际水协IWA 3月17日直播:3月17日 国际水协IWA创新项目奖PIA获奖项目介绍分享会 直播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1:30 2023-03-17 09:0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云中漫步-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云计算的威立雅智慧水务系统Hubgrade 直播时间:2023年3月15日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会议通知 | 2023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峰论坛(清华大学王凯军教授团队等) 中国污水千人大会参观项目之一: 云南合续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西崩潭水质净化中心
中国给水排水 Water Insight直播:刘锐平  清华大学 环境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高浓度硝酸盐废水反硝化脱氮过程强化原理与应用 会议时间:2023.1.7(周六)10:00—11:00 智慧水务的工程全生命周期实践分享 直播时间:2023年1月6日 15:00-16:00 对话嘉宾:窦秋萍  华霖富水利环境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主持人:李德桥   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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