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桥北水厂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AYS[2013]07 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桥北水厂设备采购 |
1 |
项 |
74.0 0 |
详见标书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①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② 有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
③ 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证明代理该品牌的合法性,并出具合法授权资质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4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4月8日 14:00
六、投标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5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 2013 年4月8日 14:00
八、开标地点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5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000 元。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4 月 7 日 17 时 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电汇 形式交至 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账号: 19-075201040031688 。
注意:户名中的(普通合伙)必须打上;要求对公账户打入,不接受现金形式。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0571-64812875 联系人:余益勤。(退保证金时必须回开一份有税务监制的正规收款收据)
十、其他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
联系人:汪靖
联系电话:0571-64819846
传真:0571-6481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