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乡城县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乡城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件)材料采购 |
建设地点 | 乡城县定波乡、正斗乡、白依乡、然乌乡、洞松乡、热打乡、青麦乡、水洼乡、青德乡 |
实施时间 | 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中央资金 |
其他 | 最高限价:包含货物到项目实施点的运输费用和安装费用。 |
货物1 | 采购高密度聚乙稀(PE)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无。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格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以公司实到的注册资金为准),参加随机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携带相应证书原件备查; 2、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PE管材、管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企业获得质量部门颁发的计量体系认证及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信用AAA级证书 5、2011、2012、2013三年以来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PE管材、管件抽检合格的检验报告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书;PE管材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2012、2013年检测合格的卫生检测报告。 6、近三年内在(2010-2012)有2个PE管材采购工程业绩。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03月1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03月20日10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乡城县水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乡城县支行
账 号:59110104000392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单位:万元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货物1 | E.固定价 | / | 38.00 | 1.90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3年03月20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乡城县水务局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乡城县水务局
地 址:乡城县水务局
邮 编:627850
联 系 人:李毅
联系电话:0836-5826008
传 真:0836-582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