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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5月1日起民用自来水将调至2.94元/m³ 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9  浏览次数:104
核心提示:泰州:5月1日起民用自来水将调至2.94元/m³ 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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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两年多的泰州市区“十一五”民用自来水价格第二步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每立方米由2.60元调至2.94元

推迟两年多的市区“十一五”民用自来水价格第二步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27日,市物价局负责人就市民关注的水价调整原因、方案内容及照顾弱势群体等相关事宜,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介绍一下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的出台过程。

答:2006 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和相关程序,泰州市于2009年7月8日召开了市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随后,在综合采纳听证会代表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市区“十一五”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上报市政府。2009年11月27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此方案并报省物价局批准。按照“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原则,市区 “十一五”水价改革方案应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12月实施到位。

2009年12月,市区实施了第一步水价改革。2010年下半年以来,由于CPI高位运行,价格调控形势严峻,经市政府批准,居民用水第二步价格改革延缓实施至今。截至目前,全省大部分省辖市已实施了“十一五”的第二步改革,民用水价目前只有泰州市未实施到位。日前,市政府同意实施民用水价的第二步方案,并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问:第二步水价改革方案的调整幅度和具体执行时间?

答:市区第二步民用水价调整幅度为:每立方米由2.60元调至2.94元。从今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第一次抄表时,单月抄表用户执行原价,双月抄表用户分别按调整前后的价格计算收取。

问:这次水价改革有何配套政策?

答:一是为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用水,减少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对市区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加大了优惠政策力度。由现行每月每户免费5立方米用水,改为免费6立方米用水。

二是对需二次加压的居民小区用水户执行与居民生活用水同一标准,各物业公司不得以价外加价、加收损耗等方式变相加价。

问:这次调价后,泰州市居民用自来水价格在省内处于什么水平?

答:水价改革后,市区民用水价列全省第10位,处于全省较低水平。

问:哪些行业和单位用水可以享受民用水价格政策?

答: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学校、民政福利院等用水;另外,市区平价商店经营用水、城市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价格,按居民用水价格执行。

泰州:5月1日起民用自来水将调至2.94元/m³
时间:2013-04-28 来源:泰州新闻网作者:李静 丁永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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