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的基础上需进行第二次公示,即“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本次公示主要就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或者与本规划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或者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规划在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其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项目规划面积约11.33km2,建设用地约8.82km2。规划总人口约1.5万人。产业结构:规划形成“一个循环经济园区,两个产业基地”的产业构架。项目区域废水排放实行雨、污分流,根据规划实施进度分别在规划区中部、西北部设置两座污水处理厂。各自排水分区内的生产及生活废水经管网收集送至污水厂集中处理,最终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后排放(企业生产废水需经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后可汇入区内市政管网)。
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日10天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为:
一、委托单位
名称:内江市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政府院内
电话:0832-2361008
二、环评单位
名称: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八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554742
邮箱:hp2s4742@126.com
发布时间:2013-05-27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