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年抗艾滋病、抗乙肝、抗精神病药的中间体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3-06-05 17:07:01 点击数: 6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000吨/年抗艾滋病、抗乙肝、抗精神病药的中间体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开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东兴北路以东、横二路以北,地块用地面积108.32亩,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961.55万元,建成年产1000吨/年抗艾滋病、抗乙肝、抗精神病药的中间体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其中齐拉西酮中间体100吨/年,奥氮平中间体250吨/年,拉米夫定中间体450吨/年,恩曲他滨中间体200吨/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江西开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通讯地址:江西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联系电话:13807325307
联系人:陈先生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新余市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毓秀西大道1518号
联系电话:0790-7099619 传真:0790-6441554
电子邮件:oymtwonder2011@163.com
联系人:欧阳梦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地区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
(2)工程污染分析和清洁生产分析;
(3)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评价;
(4)环境风险评价;
(5)公众参与;
(6)项目选址和污染控制措施论证。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工厂企业。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情况是否了解、对项目所在区域现在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项目建成以后最担心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从经济和当地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综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及当地发展考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要求和建议。
(1)您是否了解该项目及建设内容:
①清楚( );②听说过( );③不了解( )
(2)你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①有利( ); ②不利( ); ③不知道( )
(3)你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现状的看法:( )
①满意( ); ②一般( );③不满意( ); ④无所谓( );
(4)本项目投产后您最担心的环境影响是:
①大气污染( );②水污染( ); ③噪声污染( );④固废污染( );⑤其它( )。
(5)您对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①可以接受( );②不可接受( );③无所谓( );
(6)您是否同意项目的选址:
①同意( );②不同意( ); ③无所谓( )。
(7)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是:
①表示支持( ); ②可以接受( ); ③反对( );④无所谓( )。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将您的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和面访的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