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解决清远市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清远市人民政府拟在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头巾村委龙颈林场建设清远市再生资源处理中心项目,委托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筹建。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200亩,进厂道路占地面积约150亩,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t/d,配置3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和2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采用焚烧发电方式对服务区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为清远市市区(清城区和清新区)。项目总投资约7.15亿元,拟采用BOO模式建设,由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营运。
目前,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字第2801号)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环保规定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编制环评实施方案→开展详细的现场踏勘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在采取设计环保措施情况下,开展大气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专题的影响评价,以及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具体影响情况,并得出初步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开展评价范围内公众参与调查→根据公众反馈意见情况补充完善报告书→汇编报告书报送环保部门审查。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收集项目服务区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资料,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通过现场探踏勘了解项目选址区的环境特点,并结合清远市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等规划资料,依据国家颁发的有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选址规范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3)通过在项目选址周边区域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并以此作为基础根据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工程特性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情况,开展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在项目建设环境可行的前提下,收集相关部门、专家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据此提出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及控制的环保措施,落实项目建设营运的监管措施和跟踪评价制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包括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及周边群众对本项目选址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如下:
(1)项目拟选厂址周边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公众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2)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何种影响?
(3)在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营运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
(4)公众是否赞同采取焚烧发电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5)从区域环境可接受的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实施?
(6)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7)其它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由2013年6月 25 日开始,公众可采取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开展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公示主要意见收集时间至2013年7月 8 日(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如实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763-3864996 传真:0763-3864995
电子邮件:QYZT0763@163.com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7A02b
邮政编码:511515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盖章):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单位联系人:郑工
电话:020-85553356 传真:020-85699437
电子邮件:hnsjkzhx@126.com
地址:广州市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655
清远市再生资源处理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发布时间:2013-06-25 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局、外事侨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