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呼图壁县工业园区化工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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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拟在化工园内投资新建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7月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向公众公告该项目的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呼图壁县工业园区化工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概要:新疆呼图壁县工业园区化工园位于呼图壁县大丰镇北部,呼克公路北侧,距离大丰镇约8km,距离呼图壁县城约30km。规划区面积为22km2,化工园主导产业为煤焦化、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和石油天然气后续精加工等。 目前,化工园内各企业各自处理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废水通过排水管道排入园区北端的简易氧化塘进行处理,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达不到规划环评提出的处理要求。为减轻工业园区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环境友好型园区,维护园区正常生产活动、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园区管委会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投资10710万元,厂址位于化工园以北的空地内,占地面积41333.54m2(约62亩),近期规划处理规模为20000m3/d。该污水处理厂将接纳园区各单位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其中预处理单元采用“混凝沉淀+气浮”工艺,生化单元采用“水解酸化+A2/O”工艺,深度处理单元采用“臭氧-曝气生物滤池”工艺。选用的污水处理技术成熟、可靠,处理规模和处理深度均满足园区污水处理的需要。经处理后的再生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中的一级A 标准要求,回用于企业生产用水及园区绿化用水;剩余部分通过管线排入下游戈壁荒漠,作为生态绿化用水。 拟建项目“三废”排放情况简介:拟建项目为园区环保基础设施之一,但在治理污染的同时,本身也会产生一些新的环境问题。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如施工噪声、扬尘污染,运行期产生的恶臭气味、机械噪声及处理后的污泥等。但是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将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本项目建设所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的原则要求,减轻对周围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呼图壁县建设局 联系人:洪卫新 电话:0994-4510968 E-mail:1134116142@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证书等级及编号: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4003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联系人:公飞 电话:0991-5811351 E-mail:30427965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见附图--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公众参与过程框图。 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分析污水处理厂施工、运行过程中的产污环节,统计污水污泥、恶臭气体等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分析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的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示时间:2013年7月30日-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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