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城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参与公示内容 |
来源:秦皇岛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
1、建设项目名称 名称:卢龙县城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秦皇岛卢龙永平热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那强 联系电话:15203350022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索娜 联系方式:0335-3640601 Email:qhd3640601@163.com 4、工作进展 环评报告书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公众意见调查、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和建议等。 5、建设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卢龙县城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 ⑵建设单位:秦皇岛卢龙永平热燃有限责任公司; ⑶建设地点:卢龙县县城永旺大街南侧与自强路交口处卢龙县北部热源厂院内,现有锅炉房东侧,企业原有预留用地; ⑷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7799m2; ⑸建设性质:改扩建; ⑹项目组成:拟建工程新建2台58MW高温热水锅炉房1座、7.5km(单管长度)一级热水管网(DN150~DN800)和20座热力站(2.1MW~7MW),同时配套建设脱硫除尘系统等设施。锅炉烟气采用2套“多管除尘器+孔板喷淋塔”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烟气经烟囱高空排放,烟囱高80m,内径3.0m。锅炉房建筑面积3589.6m2,项目配套设施包括风机间、软化水处理间,储煤仓、输送系统、渣场等均依托原有工程。项目不建办公及生活辅助设施,办公使用现有办公楼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⑺工程投资:总投资1350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4%; ⑻施工时间:预计为2013年6月~2014年11月,2014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⑴施工期 环境空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粉尘、运输扬尘及施工车辆尾气。 声环境: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等。 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工艺废水,主要来自水泥混凝土工程养护。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工程弃土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项目的施工活动将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对周边的景观可能带来一定的影响。 ⑵营运期 ①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锅炉烟气、煤储存及输送系统废气等。 锅炉内部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采用“多管除尘器+孔板喷淋塔”脱硫除尘系统处理。系统脱硫效率>70%,除尘效率>95%,脱硝效率>30%,。处理后的烟尘、SO2及N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烟气经80m高烟尘高空排放。 储煤场利用现有的封闭式储煤场,并安装喷水抑尘措施,煤尘产生量较小。 煤炭输送系统利用现有封闭式输煤栈桥,皮带输送机内设洒水喷嘴,对输送过程产生的煤尘进行洒水抑尘,能有效抑制煤尘的产生。 ②地表水环境: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少量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系,不会对地表水产生直接影响。 ③声环境 项目固定声源有鼓风机、引风机、煤输送系统除尘风机、各种泵类;活动声源有煤场作业机械噪声和运煤汽车交通噪声。对风机采取了室内建筑隔声、减振设计,风机蜗壳外加装了隔声材料,电动机采用无级调速拖动等减噪措施。对运煤汽车和煤场作业机械噪声采取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锅炉炉渣和除尘器灰渣(包括除尘灰和硫酸钙),固废全部外售作建材生产原料外售。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7、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施工期采用加湿作业、施工道路洒水;施工现场堆土及时回填或清运,控制干散材料的堆存时间及堆存量,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废弃土方部分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至管理部门 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场地采取合理布置,施工时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错开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施工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相关要求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措施可行。 ⑵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①废气: 拟建锅炉房燃煤烟气除尘脱硫拟采用“多管除尘器+孔板喷淋塔”脱硫除尘系统,根据类比监测报告,该设施除尘率≥95%,脱硫率≥70%,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II时段标准的要求,烟气经80m高烟囱外排,治理措施可行。 储煤场利用现有封闭式煤棚,并安装喷水抑尘措施,措施可行。煤转运站(含碎煤机)、锅炉进煤仓等处均密闭,并湿法抑尘,措施可行。 ②废水 项目位于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浓度满足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进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措施可行。 ③固体废物 锅炉炉渣和除尘器灰渣全部外售作建材生产原料外售。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措施可行。 ④噪声 锅炉风机等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加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对运煤汽车和煤场作业机械噪声采取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8、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卢龙县城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卢龙县总体规划要求,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经济角度考虑可行,项目整体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因此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当地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可行。 9、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2日。 10、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众(周边2.5km 范围内的村庄、小区、学校,包括:胡家仙河村、小王庄村、刘太和村、小高庄村、大莫营村、田家仙河村、朱家仙河村、 李家仙河村、郑庄村、韩楼村、县委党校、迎宾花苑小区等),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项目选址问题、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11、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在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张贴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资料和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1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2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谢谢您的参与!
秦皇岛卢龙永平热燃有限责任公司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3.4.1 |
目前(2013-07-17)该项目的土地手续已经完成 | |||
设备购置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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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13-07-17)该项目的设备尚未开始采购 |
该项目的总占地面积为7,020平方米, 包括:
■ 2台58MW高温热水锅炉房
■ 7.5km(单管长度)一级热水管网(DN150~DN800)
■ 20座热力站(2.1MW~7MW)
■ 配套建设脱硫除尘系统等设施
备注:
■ 总投资13505.4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占总投资的4.4%
■ 秦皇岛卢龙永平热燃有限责任公司是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的下属公司, 现场施工由总公司负责
■ 预计采购设备:
工程开始日期:2014年第一季度。工程结束日期:2015年第四季度。
目前(2013-07-18)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尚未开始,具体的设计周期未定.
联系人 那强 先生(工程部)
86 152-0335-0022 ƒ 86 335 322-2926
网站 www.qhdrl.com
中国 河北省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256-4号 (06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