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芳野村和龙鑫化工供水工程—芳野村供水工程,已经龙发改投资[2013]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龙泉市芳野村和龙鑫化工供水工程—芳野村供水工程,工程造价约133万元。
(2)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龙泉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网上下载时间:2013年9月02日起,网址:http://new.lqztbzx.com/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交易席位费400元、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以上三项费用采用电汇方式一次性交纳。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交纳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帐户,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六、其他规定
(1)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及本招标文件的约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拒绝在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4)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2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四楼,电话:15372292762),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龙泉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 峰 电话:15057885812
吴 娟 电话:0578-7261683
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