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溪市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污水处理厂药剂询价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BXCX20130902;
3、采购项目内容:
聚合氯化铝 360吨;
工业甲醇 150吨;
聚丙烯酰胺 6吨;
4、采购预算:171万元;
5、交货时间:按合同要求;
6、交货地点:本溪市污水处理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需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3、近三年完成类似产品销售业绩3个或3个以上。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9月13日上午9:00时起~2013年9月18日下午16:00止;
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项目处。
四、报名时需携带证件
1、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
5、生产商提供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授权委托书;
以上要求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缴纳方式:本项目以现金方式收取询价保证金,供应商应持公告要求数量保证金参加询价会议。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中心提交询价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携保证金收据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经合同监管处备案后,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
六、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1、询价会时间:2013年9月23日上午9:00整;
2、询价会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七、采购项目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货物到场,抽样检测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调试结束付清全款。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0414-4879523;
传真:0414-4879523;
邮政编码:117000;
电子邮箱:zhaobiaojianshe@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