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椿岭科技有限公司6000吨/年二甘醇双碳酸烯丙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为加强对武汉椿岭科技有限公司6000吨/年二甘醇双碳酸烯丙酯项目开发建设的环境保护,该公司特此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甲字第1051号)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兹将工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及简介】:武汉椿岭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畈湖化工工业园新建年产6000吨二甘醇双碳酸烯丙酯项目。项目征用工业园土地50亩。
本项目拟建设综合楼、辅助用房、循环消防水池、循环消防泵房、仓库、车间、燃气锅炉房、污水池、事故池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6000吨二甘醇双碳酸烯丙酯产品的生产能力。拟建生产车间将采用先进、成熟的工艺和设备,确保符合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椿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嘉鱼县潘湾畈湖化工工业园
联系人:谢文勇
联系电话:13802377326
【评价工作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纯
联系电话:027-86708112 传真:027-86708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①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分析,对项目建设前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②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③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环境空气、地表水、生态、声学环境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④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⑤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⑥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③您对本工程可能造成周边环境影响的意见;
④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③电话联系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