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七里峪景区人工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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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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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提出的背景
七里峪地处中镇霍山北部腹地,是山西境内乃至华北地区原生植被保持最好的区域,植被覆盖率高达95%,是太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经国家林业部批准建立),有华北最南端的天然落叶松标本林,被专家誉为“天然氧吧”、“华北绿肺”、“生物多样性宝库”,是集景观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历史价值为一体的,不可多得的生态景点。景区100平方公里游览区内峡谷、断崖、草甸、森林、湖瀑景观星罗棋布,绝美如画。
七里峪景区在自然条件和文化资源上有着极高的价值,适宜进入,景点集中,是比较理想的游憩目的地,符合风景名胜区设立标准。七里峪景区通过基础设施、景观效果等方面的完善和合理开发,将于2015年可成为华北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风景名胜区,于2030年可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休闲度假目的地。
七里峪景区内原有湿地景观效果较差,可通过人工湿地的建设和改造进行提升。景区游客增多,人类活动会对原生自然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如何保护景区内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持和修复湿地的各项功能,将保护、利用、文化、科普结合起来,带给游客更多、更好的自然、文化体验。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霍州市霍山风景区管委会从生态建设、景观建设、人文体验设施建设入手,按照景区总体规划,霍州市霍山风景区管委会拟进行七里峪景区人工湿地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前期筹划中。
根据国家及山西省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政策,受霍州市霍山风景区管委会委托,我所经现场踏勘、调研、收集资料,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霍州市七里峪景区人工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项目概况
霍州市七里峪景区人工湿地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57万元, 建设地点:本项目开发建设的内容是霍州市七里峪景区人工湿地项目,该工程规划总面积511.5亩。
① 偷水沟水源涵养林工程:位于景区东部。根据海拔高度的不同,栽植不同树种,形成人工次生林。
② 人工湿地工程:南起距离景区入口片区10公里左右的中心服务区,北达三眼窑景区,长约6公里的峡谷范围。该谷地地势较平缓,铺设有景区内交通支路,彘水河由北向南穿过谷地,形成大小宽窄不一的湖泊、河道、河滩。由南到北,芳草渡、百花湖、战地黄花三个景区依次展开。
本工程从2012年9月开始进行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设计,预计2014年4月开始施工,2015年4月竣工验收。
2.1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霍州市七里峪景区人工湿地项目包括两部分:偷水沟水源涵养林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
表2-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2.2 主要工程量
项目主要工程量见表2-2。
表2-2 主要工程量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1 自然环境
1.1.1 地形地貌
霍州市位于临汾盆地北端,该盆地是山西地堑系中新生代断陷盆地之一,地势自北向南倾斜,自东向西两侧向汾河河谷倾斜。霍州市境内山高岭峻,丘陵起伏,地质构造为辛置台地,东西两侧为山地,山前是丘陵,中间为汾河冲积平原,总的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东部与北部边境地表为霍山,山形如弓,成环抱状,山势险峻,主峰海拔达2347米,是本市境内的最高处,境内西北为韩信岭,被汾河切穿而成为峡谷。境内海拔最低处为516米,高差为1831米。全市按地形地貌分类,平原占31.1%,丘陵占38.4%,山地占30.5%。
七里峪景区是“中镇霍山”的主要景区之一,其山势雄峻,开阔壮丽,群峰连绵,林海波涛,气象万千,奇峰、峡谷、清泉、飞瀑、山松、云海千姿百态。
1.1.2 气候气象
霍州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多风,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秋季多晴朗凉爽天气,冬季寒冷干燥。主要气候与气象特征如下:年平均气温12.1℃;最高月(7月)平均气温25.4℃;最低月(1月)平均气温-3.6℃;极端最高气温39.2℃;极端最低气温-18℃;年平均相对湿度62.7%;年平均降水量594mm;年平均蒸发量1745.8mm;日照时数2500小时;无霜期200天;年主导风向NNW;年平均风速1.9m/s;最大积雪深度110mm;最大冻土深度530mm。
项目区位于内陆高原区,属北温地带,为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受台风影响不明显。地形复杂,气候炎热,雨量分布不均,汛期(6~9月)雨量占全年的70%左右,最大降雨量发生在7~9月份。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比较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4℃~7℃,极端最高气温37℃左右,出现在7月,极端最低气温—25℃左右,出现在1月。无霜期平均197天,最少150天,最多219天,初霜日期一般为10月17日,最早10月4日,终霜在来年4月17日。全年日照时数2400h--2600h。春季27.2%,夏季29.2%,秋季23.6%,冬季20%,5、6月份日照时间最长。风向春季以偏南为主,其次是偏北风。春、秋、冬三季以偏北风为主,次之为西北风。年平均风速为1.9m/s,春季风速最大。全年无霜期平均为197天,最少为150天,最多为219天,初霜日期一般为10月17日,最早10月4日,终霜在来年4月17目。年平均降水量510mm~750mm,多雨年可达1000mm,少雨年为350mm。
1.1.3 水文
⑴ 地表水
霍州主要河流为汾河,汾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霍州段内汾河的主要支流有:南涧河、北涧河、姚村河、涧河、曹村河、辛置河、团柏河等。石滩水文站多年最大流量2800m3/s;最枯流量0.5~1 m3/s,汇入面积28214平方公里。
北涧河:北涧河源于霍山东王村峪,径流冯村、三教、大张三个乡镇,由贾村入南涧河,全长26.15km。除雨季洪水外,三教以下河段常年无水。
南涧河:南涧河是汾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霍州市东部霍山七里峪。由东向西在霍州城南汇入汾河。全长32km,流域面积304km2,流域平均宽7.36km,平均纵坡28.9‰,平均糙率0.061。工程位于中区,产流地类有黄土丘陵阶地占152km2、变质岩灌丛山地76km2、灰岩灌丛76 km2。
本次建设项目沿线经过彘河,这条河流发源于霍山,最终流向霍州市南涧河。
⑵ 地下水
地下水分为三种类型,即奥陶纪裂隙溶洞水,第三纪与石炭纪裂隙水,第四纪孔隙水。
⑶ 泉域
郭庄泉水出露于霍州市南7km处东湾村至郭庄村汾河河谷中,南北分布长度约1.2km,面积约0.5km2。天然状态下,泉水以泉群或散泉形式出露,大小泉眼共60多个。主要泉组有汾河西岸的累山泉、五龙泉、马跑泉;汾河东岸的普济泉、海眼泉、方池泉,泉水标高516~521m。
郭庄泉域地跨霍州市、汾西县、洪洞县、介休市、灵石县、汾阳市、孝义市、文水县、交口县等行政区,总面积为5600km2,其中裸露岩溶区面积为1400km2,占25.0%,隐伏岩溶区面积为4200km2,占75.0%。按行政区域划分:吕梁市2991km2,临汾市1552km2,晋中市1057km2。
山西省郭庄泉域管理处于2011年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对郭庄泉重点保护区进行了精确定界,采用坐标点进行控制,保护区边界达到1:5万精度。目前该项成果已经完成,正等待省水利厅审查。保护区形状为一不规则的三角形,面积138.4km2。
本次建设项目不在郭庄泉保护范围内。
⑷ 水源地
① 城区水源地
霍州城区水源地主要有主城区水源地、大张水源地和白龙水源地。主城区水源地位于霍州市城区,一级保护区以供水井为中心,R=200m为半径圆形区域,面积为0.126km2;二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以R=2000m的圆形区域,面积为12.56km2。白龙水源地位于白龙镇,一级保护区以供水水井为中心,R=20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面积为1.1km2;大张水源地位于霍州市城区东北。一级保护区以供水水井为中心,R=20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面积为0.126km2;二级保护区大致呈不规则形分布,大张镇北~靳壁村北~杨枣村东~贾村南~下乐坪村南~霍州市城区一线,由以上圈定的面积约33.68km2。
② 乡镇水源地
霍州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3个乡镇,分别为陶唐峪乡集中供水水源地、李曹镇七里峪集中供水水源地、三教乡马刨泉集中供水水源地。本次建设项目距离最近的水源地为李曹镇七里峪集中供水水源地。
李曹镇七里峪集中供水站位于汾河东岸霍山脚下,西南1000米处,地处黄土丘陵区,水源井位置为E:111°53′3″、N:36°36′23.3″标高891m。一级保护区边界范围,以供水井为中心,半径R1为200m的圆形区域为边界,二级保护区边界范围,以供水井为中心,上游3500m,下游500m,垂直河流以供水井为中心左右各500m的不规则多边形区域为二级保护区。
本次建设项目距李曹镇七里峪集中供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约8.5km。
1.2 社会经济环境
霍州市是以煤炭、电力、化肥、焦化等重工业为主的县级城市。近几年来乡镇企业也有了很大发展,但大部分以炼焦为主。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主要农产品为粮食、棉花、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另外霍州市在城市建设、邮电通信等其他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根据统计资料,2012年 1-11月,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53854万元,同比增长10.48%,占全年目标的82.72%;一般预算收入71067万元,同比增长66.62%,占全年目标的96.17%;农村人均现金收入8656元,同比增长23.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5元,同比增长11.5%。
1.3 环境质量现状
1.3.1 环境空气
根据山西煤炭环境监测中心站2013年3月9日—2013年3月15日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区域TSP和PM10出现超标现象,超标率均为100%,其最大值超标倍数分别为2.675和4.26; SO2和NO2日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1.3.2 地表水
本次建设项目评价区内的地表水体为彘水河,根据山西煤炭环境监测中心站2013年3月12日~14日对评价区地表水(彘水河)水质现状监测的结果可知,彘河水质监测项目中PH、SS、石油类、BOD5及氨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超标率为0;COD、总氮超标,超标原因为河道上游两侧居民排放生活污水所致,因此建议水质管理部门加强河道两侧排污管理,保护彘河水质。
1.3.3 噪声
根据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区关心点噪声值为昼间49.5~50.2dB(A),夜间41.7~42.0dB(A), 昼、夜间声环境本底值(Leq)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表明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较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2-1。
表2-1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3、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环境影响
1、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资运输的交通噪声影响;
运营期,噪声污染物主要为游客旅游产生的噪声以及汽车进出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一般不会超过65dB。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间,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来自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和现有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现场道路扬尘;
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大气污染来自停车场的汽车尾气排放。
3、水环境
施工期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运营期污废水主要是游客日常生活污水。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废弃土方等;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职工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5、生态环境
从项目的建设类别来看,施工期不会破坏现有的植被和水生植物。
由于项目区的现状大部分为荒地,植被较少,其中存在的动物也少。项目施工期不会使评价区的野生生动物物种数发生变化,种群数量也不会发生变化。
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量动用土石方,大面积开挖,原来相对稳定的地表变得疏松,产生一定面积的裸露地面,使土壤侵蚀的现象加重,尤其是在雨季使土壤流失更为突出。
该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改善景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植被、涵养水源、保护湿地,增加景观效果,提升服务功能
四、对策与措施
1、声环境
施工期: 加强设备维护,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文明施工; 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对位置相对固定的产噪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应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围隔声障; 对物料、土方等运输过程产噪的应严格控制,在两侧有居民区的路段应限速,此外,物料装卸应规范操作。
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污染物主要为游客旅游产生的噪声以及汽车进出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一般不会超过65dB,而且一般均为昼间活动噪声,且为间断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开挖弃土堆存时遇干燥、大风季节要及时洒水,避免产生扬尘。
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降尘。
物料运输采用箱式运输车进行散装物料的运输,物料堆放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抑尘。
运营期,要加强景区车辆的停靠管理,合理设计停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车辆从出、入口达到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减小车辆怠速和在路面的滞行情况,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泥浆废水和设备车辆冲冼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应设置两级串联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物料混合用水或地面浇洒,禁止废水乱排。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进入景区的化粪池,最后由景区负责全部送往霍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景区内规划有2个公共洗手间,且在洗手间的下方设有化粪池,化粪池容积50m3,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该设施对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有一定的去除效率,经简单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定期由景区管理处组织汽车送至霍州市污水处理厂,旅游旺季时每天清运一次,淡季时每周清运一次。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碎砖、碎石材、废灰浆和混凝土、废木屑和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定点堆存,送往当地政府规划的建筑垃圾场。
生活垃圾袋装后集中定点收集,由景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景区内规划设置了大量的垃圾收纳箱,用于收集管理人员和游客产生的垃圾。环评要求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避免垃圾久存产生异味。垃圾清运可委托环卫部门完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湿地建设项目,包括偷水沟水源涵养林工程、芳草渡、百花湖、战地黄花等的建设。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改善景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植被、涵养水源、保护湿地,增加景观效果,提升服务功能。
本项目在改善景区生态环境的同时,要加强保护和维护,加强宣传和引导,使游人爱护和保护植被、花草。
6、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张贴公告公示、采取发放调查表、随机走访、张贴通告的方式,对项目周围具有代表性的居民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的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赞同意见,无反对意见,对公众的意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十分重视,并在设计和建设中充分采纳。
五、评价结论
霍州市七里峪景区人工湿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七里峪景区的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本次环评认为,该工程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霍州市霍山风景区管委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杜忠平 联系电话:18635733928
环评机构联系人:王仙峰 联系电话:0357-2258744
地址:临汾市鼓楼北大街588号
邮编:041000
Email:lfhbyjs@126.com
评价单位:临汾市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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