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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污泥处理厂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3  浏览次数:112
核心提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津南污泥处理厂工程(循环经济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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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津南污泥处理厂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津南污泥处理厂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四、供货地点:津南污泥处理厂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现场工地或用户指定地点

五、招标范围:津南污泥处理厂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包:污泥干化锅炉系统设备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单位资格业绩要求:

第一包:污泥干化锅炉系统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设备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主体为代理商,其提供的设备必须由制造厂家授权。

2、投标人及设备制造商应均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所采用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是生产该种设备的专业厂家,必须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和丰富的制造经验,并提供书面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具备该设备的生产、销售、供货和做好售后服务的能力。特种设备还需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破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禁止投标;

6、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应设有专门的维修和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并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文件原件。

7、业绩要求

(1)投标商近5年内作为机电设备总包商应具有3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承包业绩,其中不少于2个为处理规模在20万吨/日以上业绩,并具有竣工验收后1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或1个及以上污泥处理厂承包业绩,处理规模在300吨/日(含水率80%)以上业绩,并具有竣工验收后1年以上成功运行的记录

(2)拟投标的干化机设备制造厂(商)生产历史不低于10年,且近10年内至少有1个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单机蒸发水量3500kg/h以上且设备台数不低于2台套的业绩。

投标商须提供详细的业绩表,包括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并附有相应业绩工程的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证明文件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10月23日—2013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九、购买标书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1门301室

十、购买标书须知: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时

十二、投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人:袁欣 电话: 022-83718498

单位: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办事处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1门301室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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