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为正阳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招标人为正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加县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询价选定。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正阳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
2.2 项目编号:正政采询【2013】26号
2.3建设地点:正阳县污水处理厂北侧,慎水河南支与污水处理厂北围墙之间
2.4工期要求:45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询价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7工程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4 企业于201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的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工期为准),均可参与该工程的监理投标。
3.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询价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3年12月2日至 2013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②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检察机关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套并单独装订并加盖公章。
4.3 报名结束后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4 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询价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支票或汇款,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询价保证金汇入银行名称及帐号详见询价文件。询价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17:00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询价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询价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开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交纳收据)。退还持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中心报名处办理询价保证金退还手续,询价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项目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方先生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八、监督部门
正阳县政府采购办 0396-8939201
正阳县监察局 0396-8906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