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就“卢氏县汤河乡等六乡镇污水处理厂六个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XZB20130458-01
二、工程概况:
1.卢氏县汤河乡新建日处理1600吨污水厂,位于卢氏县汤河乡汤河村西沟组,占地面积4.5亩,新铺设备套管长度
2.卢氏县瓦窑沟乡新建日处理800吨污水厂,位于卢氏县瓦窑沟乡瓦窑沟村,占地面积2.913亩,新铺设备套管长度
3.卢氏县狮子坪乡新建日处理800吨污水厂,位于卢氏县狮子坪乡狮子坪村,占地面积3.346亩,新铺设备套管长度
4.卢氏县双槐树乡新建日处理800吨污水厂,位于卢氏县双槐树乡双槐树村一组,占地面积2.905亩,新铺设备套管长度
5.卢氏县朱阳关镇新建日处理1000吨污水厂,位于卢氏县朱阳关镇朱阳关村十二组,占地面积3.279亩,新铺设备套管长度
6.卢氏县五里川镇新建日处理2000吨污水厂,位于卢氏县五里川镇河南村,占地面积4.828亩,新铺设备套管长度
三、招标范围:卢氏县汤河乡、瓦窑沟乡、狮子坪乡、双槐树乡、朱阳关镇、五里川镇污水处理厂六个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四、项目地点:卢氏县
五、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
六、设计周期要求:30日历天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国内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同等规模设计项目设计经验;
③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
④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报名时出示以下各项资料原件(同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复印件4套成册,加盖公章),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除授权委托书外其它原件退回,4套复印件留存;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简历、获奖情况列表,并提供主要设计人员证书;
4、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设计的同类项目列表,并提供合同;
5、投标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
注:开标时审查上述原件。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经三路鑫源小区门卫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在报名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在2013年12月10日16时30分之前交于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至代理公司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位: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帐号:4110 6240 0018 0100 0564 2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电话):马女士( 0398-2825326)
招标人:卢氏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