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榕兴建招【2013】0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虎溪音西山前项目区河道整治工程和福清市虎溪音西溪下项目区河道整治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计划局以融发改审批[2013]103号文、融发改审批[2013]1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福清市水利局,招标人为福清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 理进行公 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福清市虎溪音西山前项目区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中标价为2443.0467万元。福清市虎溪音西溪下项目区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中标价为2562.4711万元。两个项目施工中标价合计为5005.517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虎溪音西山前项目区河道整治工程和福清市虎溪音西溪下项目区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费最高控制价758469元。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本工程施工中标价为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按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0.85、高程调整系数按1.0及浮动幅度值(-18%)。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是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14000)。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地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若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为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10.注意事项
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若有)将于截标前15天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清市水利局
地 址:福清市福唐路水利局大楼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91-852516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河边路4号华林御景月亮座402单元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 话:0591-83372189,13950258501 传 真:0591-87806663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清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清市水利局龙江流域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 号:1402 0401 0960 1082 113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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