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大连市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扩建工程(BOT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 财 政 资 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 大 连 市春柳河 污 水 处 理 厂 一期升 级扩 建工程( BOT 项 目) 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次招标是为了选择大连市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扩建的项目法人。负责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扩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在经营期满后,项目法人将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完好无损地、无条件地移交给大连市人民政府业主执行方(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 大 连 市春柳河 污 水 处 理 厂
1)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2 月 8 日;
2) 开标 地点:大 连 市工程建 设 交易中心3 楼 ;
3 ) 发 售 招 标 文件 时间: 2010 年 1月 1 3 日至 2010年 1月 20 日 9:00 ―16:00地点:大 连 理工招 标 代理有限公司 。
3、开、竣工时间: 约 8 个 月 。
4、投标保证金:8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能完成本项目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若以联合体的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须都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有过建设、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经验。
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按要求及早办理。
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前2-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6、报名: 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联合体各方的相应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于 2010 年 1月 13 日至 2010 年 1 月 20 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时16:30时止(公休日休息)。 到大连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404房间 报名。
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1000 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7、其他: 无 。
招标人: 大 连 市城市建 设 管理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李子文
联系电话: 0411- 8 3627572
传真: 0411- 83627572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人: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601室
联系人: 杨春平
联系电话: 0411-39700131
传真: 0411-39700112
邮编:
E-Mail:
201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