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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设计费约10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6  浏览次数: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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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  河发改社会[2013]263号
  批复单位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设计
  公告内容

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社会[2013]263号)批复核准,现决定对本项目工程设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2、业主单位: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3、招标代理:河源市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工程名称: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5、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5031.30㎡,其中:教学楼(初中)一栋,建筑面积7199.40㎡;教学楼(小学)一栋,建筑面积8820.80㎡,图书馆行政楼一栋,建筑面积2432.20㎡,食堂一栋,建筑面积490.30㎡,教师公寓一栋,建筑面积2822.20㎡,架空楼建筑面积903.00㎡,辅助用房建筑面积621.20㎡,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742.20㎡。项目总投资7000.81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取费标准的意见》(河财建函[2013]56号)核准的取费标准,设计费拟按42/平方米(含税)(按建筑面积计)为最高限价计取,设计费约105万元。

7、设计服务内容:为本项目工程的土石方、建筑主体、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工程、运动场、其他建筑、围墙、红线内校区、道路及绿化工程等保障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8、抗震要求:本项目按抗震设防基本烈度7度的基础上提高1度的要求进行抗震构造措施加强。

9、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高新区坭金路东边、高新三路南边、滨江中路西边、高新四路北边的GD-L05-01地块。

10、设计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31720143219:0011:30,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32117:00

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3、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元)。

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须能体现投标人汇款账户及招标人指定账户等信息)、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是委托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及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报名资料原件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3179:00201432116:0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号:125005516010001725

联系人:黎文思         联系电话:0762-3600839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等,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432410: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

2、各报名企业须于201432411:00准时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41010: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联系人:谢生            联系电话:0762-3601801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62-3233608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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