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沙市第六水厂建设项目已 由长发改 [2014]77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六水厂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招标;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与兴联路交汇处西北角;
2.3 建设规模:长沙市第六水厂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0.4908 公顷,项目取水点选址于银盆岭大桥以南湘江上游约 340 米处东岸 ,项目设计供水规模近期为 9 × 10 4 m 3 /d ,远期为 20 × 10 4 m 3 /d(同时预留远景扩建至 30 × 10 4 m 3 /d 的余地);
2.4 勘察 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40 天(日历日),含出具正式勘察报告时间;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长沙市第六水厂建设项目厂区内、外内所需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 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以及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证照,并具备相应的项目勘察经验,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2 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 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注册证书和地质勘察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
3.4 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在近三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个及以上的项目勘察工作;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 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17 时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5.4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银行帐号: 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5.5 注意事项: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第六水厂工程勘察”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 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与书面形式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请投标人自行在上述网站下载或查阅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文件或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有遗漏,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3 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 以不署名形式,并对应项目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 答疑专区 ” 中提出,提出疑问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个人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6.4 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发布,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有遗漏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5 月 5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会议室在开标当天详见二楼大厅公示牌;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