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的 弘成固废污水管网工程 已经 丹阳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丹阳市丹北镇
(2)工程规模: 牵引管:DN400:70米,DN300:114米,HDPE管:DN400:658米,DN300:3059米;拆除路面约4000.00m2;检查井8座,工程造价约48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 2014 年6月1日- 2014年9月8日;工期100日历天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市政土石方、市政管网(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 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注册建造师业绩、信誉: 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建造师】
注:出具“告知书”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内。
⑩按照镇政建【2013】140号及丹住建【2013】138号文件规定,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丹阳市住建局或镇江市范围内其他辖市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丹阳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地址:市华阳路88号市建管处四楼综合科;联系电话:0511-86569592
6.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2 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7. 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网上开评标,评标方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7.1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8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出1%扣1分,每低于1%扣0.5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7.2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仅作合格性评审)
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方案、设备安装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技术方案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或投标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其技术标作废标处理,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7.3 定标办法: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即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
8. 本次工程按照苏建招[2010] 333号文件、丹招标[2012]20号文件及丹招标〔2012〕23号文件精神,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与招标人面谈。(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与招标人面谈;外地投标企业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子公司的,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书面委托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与招标人面谈。)(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报名时间: 2014 年 5 月 4 日上午 8:30 至 2014 年 5 月 8 日下午 17:30 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dyzgw.com.cn )使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一律参加开标会,若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0.1 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直接通过网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00元,方能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否则系统将会拒绝下载,报名无效(详见: www.dyzgw.com.cn );
4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财务科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
11. 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资格审查书面文本。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cms/attachment/35405084 )
1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9 万元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汇票,持保证金汇票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据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①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支行
②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560188000135956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③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562360525134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④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82003601018170076740
开户行:交通银行丹阳支行
13. 履约担保:
13.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13.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1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5.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付至合同价款的60%,余款在第三年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上述合同价款中不含甲供材。
16 .入围方法和数量: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17. 招标人地址: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琳 传真: 电话:0511-88033057
邮编:212300 E—mail:
1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印远 传真:0511-8657833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4 日至 201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