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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发 包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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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LS140041-06SG |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天生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发改审[2014]2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0525.4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20525.4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抽签法。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长安汽车厂污水接管、幸庄路污水管道工程(三标) |
2、工程地点: 溧水区城区 |
3、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5、结构类型: 其他 |
6、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91.36万元 |
8、招标内容: 城市水处理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说明。 |
10、工程规模: 日处理量:0 万吨。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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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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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报名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标书。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4年5月13日 至 2014年5月20日 止,上午 0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30 分,在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 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 受理报名。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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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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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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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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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后审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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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非溧水区企业需到溧水区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2013年11月-2014年4月的打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由原发证机关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公证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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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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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抽签确定法。在投标申请人中抽取前六名进行资格审查,如到场的投标申请人不足6家,应当全部进行摇号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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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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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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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网银)。(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原件或者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原件、工程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外地企业须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完成合同工程量50%后、退还5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由于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已废止,所以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也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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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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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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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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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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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5/13 8:30到2014/5/20 17:30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溧水区永阳镇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大西门街109号双高设计院502 |
招标人邮编:211200 |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6226158 |
招标人联系人:孙磊 |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婷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6221082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1471003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63;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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