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清苑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已经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外资【 2013 】 1198号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苑县祥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亚行贷款和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工程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清苑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清苑县城北部,保清公路东侧,现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厂区内的预留地;
建设规模: 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 3 万吨,新增管径 DN400-800 混凝土污水管网 24.48 公里 ;
投资规模:投资估算约 1.1 亿元;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标书编制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2014 年 5 月 20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11:00 ,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到 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县建设北路 541号)三楼招标代理机构室( 1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 件。
4.2 满足报名条件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A.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 组织机构代码证; C. 资质证书副本; D.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E.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F. 被授权人身份证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4 年 6 月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 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县建设北路 541 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www.hebeibidding.com.cn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 清苑县祥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连辉
电 话: 0312-8176853
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德禄、 韩冰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7 层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126 号凯嘉大厦 10 层
邮 编: 100010 、 050010
电 话: 010-84527981 、 0311-86999236
传 真: 010-84525973 、 0311-8699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