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公告速递>>>>>
0523国金邬煜信息速递:
【圣莱达】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37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宁波圣莱达电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盛运股份】关于与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签署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建设局与盛运股份于2014年5月21日签署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拟定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规模 1050吨/日,计划投资5.5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3.5亿元,日处理垃圾700吨;二期投资2亿元人民币。本项目工程建设工期为18个月
【碧水源】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登记完成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首次授予1080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碧水JLC3,期权代码:036135.
【华西能源】2012年6亿元公司债券2014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2012年11月05日发行的6亿元公司债券的2014年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浦东建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5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35号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若干人事调整的公告,分别为:1、同意选举郭亚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同意聘任黄瑞红女士为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3、同意聘任宋成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首创股份】关于收购临沂港华水务有限公司51%股权、山东梁山海源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司将以现金102.30百万元整体收购临沂港华水务有限公司51%股权、山东梁山海源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梁山海源公司拥有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污水厂,项目规模为5万吨/日,特许经营期截至2040年3月31日;临沂港华公司拥有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污水厂,项目规模为3万吨/日,特许经营期截至2032年6月30日
环保行业行情速递>>>>>
环保行业新闻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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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社会资本将参与市政供水等基础设施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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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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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污水处理:治水何患?患夫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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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难题待解
【环保政策】
河北:社会资本将参与市政供水等基础设施运营
来源:河北新闻网,作者:何菲/杜伟鹏/刘清波
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日前河北省已确定“积极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在全省推广运用PPP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积极拓展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
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PPP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特征,是一种“基于特许经营权”的投融资机制,其运作机理就是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近年来,河北省城镇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长较快,2013年达到4392.1亿元,逐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但是,当前河北省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着投融资模式不可持续和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从建设融资模式看,省市县三级主要依靠融资平台筹措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从运营主体看,全省公共领域除污水处理等少量项目外,绝大部分由政府独资公司运营;从供给质量和效率看,当前重复建设、成本超概、工期拖延等比较突出。
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严禁地方政府继续借道融资平台公司举债的形势下,推广运用PPP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积极性,是解决巨大建设资金需求、化解政府债务负担的重要路径。
据悉,河北省将选择已具备运用条件的市政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重点项目,优先探索运用PPP模式。对现有政府性债务中数额较大的存量基础设施类项目,研究转换成PPP运作模式,以便政府腾挪资源开展新的项目。
今年财政部已确定石家庄市、唐山市为PPP模式全国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试点城市。石家庄市将选择正定新区作为示范区域,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为推动公交都市建设,破解公交发展资金瓶颈提供新的机遇。唐山市首批将选择唐山-古冶、唐山-曹妃甸、迁安市城区公交线路作为试点,积极与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公司、上海汽车集团曹妃甸公司等社会资本进行洽谈协商,为确定合作运营商、采购方式及推广流程做好前期准备。
下一步,河北省财政厅将围绕京津冀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充分考虑市县经济条件、发展趋势和试点意愿的基础上,优先选择经济基础较好的市县作为示范点。对积极探索、成效显著的试点,河北省财政厅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大气治理领域】
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启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
此次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全社会防治大气污染的责任和意识。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方面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监测报告等法律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依法加强综合治理,控制工业企业、机动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能源利用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问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开展考核问责,推动区域联防联控、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以及全民参与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及存在问题等。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由3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任组长。5月~8月,执法检查组将组成4个小组,分赴京津冀重点区域、长三角重点区域、珠三角重点区域,对山西、山东、陕西等10省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水处理领域】
关注污水处理:治水何患?患夫缺钱
来源:中国环境报
水价和政府补贴只能覆盖自来水厂内的水处理成本和出厂后的供水管网维护费用,对于污泥处理、管网建设等其他成本均无法涵盖。
保证污水处理水质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运营。除了增加政府财政补贴以外,还应该按照不同地区缺水程度的服务水平来定价,给予服务企业适当的回报,促进企业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污水处理服务,用市场经济杠杆激活污水处理市场。
水、电等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资源,更是人们生存生活所离不开的必需品,其同时具备公益性和商品性两大特征,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找准公益性和商品性“平衡点”,遵循合适的定价模式,并公开成本,接受监督。
“水费又涨了。”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东大街的张女士看到常去的金洪湾洗浴店贴出的涨价通知时叹了口气。
从5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水价并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是重点。第一阶梯每吨水价由现行4元,上调至5元。其中,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1.04元/吨,上涨到1.36元/吨。
北京市并不是第一个实行阶梯水价的城市。早在2012年底,广州就开始实行阶梯水价。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给阶梯水价制订了时间表,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水价中,污水处理费成为调整重点之一。
污水处理费高不高?
11个城市未达到污水处理费原则上不低于0.8元/吨的要求。
北京此次调整包括污水处理费在内的水价势在必行。近年来,水源地破坏严重、水污染现象频发、处理工艺升级,再加上污水处理成本和污泥处理处置需要的提升,水价上涨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但是,很多人仍质疑水价提价。
到底中国水价高还是低?
记者从国际水协的一份报告上看到,根据对全球29个国家30个城市2007年水价的统计分析信息,我国北京的人均GDP在全世界31个城市中排名第七,而其水价排名为倒数第四(北京的水价在全国范围内算是高水价)。世界银行建议,水价是人均收入的3%,但目前中国大部分城市水价只占人均收入的1%左右。
当然,各国的情况不尽相同,但是仅单纯从数据上看,中国的水价相对于人均GDP,不是太高。其中的污水处理费与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相比更是相差甚远。
通过对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省会城市、直辖市的水价进行分析,记者发现,污水处理费最高的是南京,其次是北京,吨水处理费在1元以上的城市只有6个;污水处理费最低的是杭州和太原,都只有0.5元/吨;长沙、银川等11个城市未能达到国务院在2007年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污水处理费吨水原则上不低于0.8元”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谷树忠认为,当前我国的水价被低估了。谷树忠表示,水价应该反映从水源地到水厂,再通过输水管网入户,以及从排水管网出户、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的全成本。但是,当前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全过程的成本尚未准确核算。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薛涛对此持相同态度。他表示,目前中国供水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即水价和政府补贴。从水务行业整体现状来看,二者之和只能覆盖自来水厂内的水处理成本和出厂后的供水管网维护费用,对于污泥处理、管网建设等其他成本均无法涵盖。
而在国外,排污费用要高于清水收费,因为污染环境后再治理的代价更大。我国的现状却正好相反,所有城市的水价中污水处理费全部低于清水收费。一方面反映出我国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认识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会给下游或者周边地区安全用水带来隐患,甚至提高了用水成本。
提高水资源和污水处理费,就是要用价格杠杆解决水价结构和水价偏低问题,充分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反映对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污水处理费够不够用?
受到管网、污水处理费征收等影响,很多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增加
在2009年,我国部分城市调整了城市供水价格,重点是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当时污水处理平均成本约1.1元/吨,而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30个省会城市(拉萨暂时没有收取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平均仅为0.7元/吨。
5年过去了,如今,这30个城市的平均污水处理费达到了0.8元/吨。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近十年供水的价格为每年平均增长5%,远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即便加上污水处理费从无到有的开征,居民支付的总用水费用平均增加为每年9%左右。
而随着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目前,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每处理一吨污水的成本则上涨到1.2元/吨。
那么,当前污水处理费能否支撑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深圳龙华污水处理厂厂长周季告诉记者,目前龙华污水处理厂每处理一吨污水,深圳市政府会补贴0.0364元。如果能够满负荷运行,按照设计标准,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工厂应该还会略有盈余。
“污水处理费目前能够维持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陕西省榆林市的一家污水处理厂也表示了同样的观点。当地环保、水务等部门会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量进行核实,根据实际处理水量支付污水处理费。
“但是,目前由于受到污水收集管网限制,每天污水处理量只有15万~20万吨,远远低于25万吨/日的设计标准,污水处理成本大幅提升。”周季表示,如果能够满负荷运行,污水处理费就能够满足日常运行需要。
事实上,目前我国仍有约1/4的设市城市和71%的县城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相当一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足30%,其中70%是由于资金不到位、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造成的。
“污水处理费经常收不上来。2012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应收285亿元,实收了184亿元,收缴比例不足65%。”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张悦说。
曾参与济南市污水处理行业改制和招商的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监毕志清表示,对济南的污水处理规模来说,每年需运行经费1.7亿元左右,但实际上每年污水处理费却只能收到1亿元左右,缺口很大,应考虑尽快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国家指定的0.8元/吨的标准是基数,只是反映了污水处理的成本,还不包括污泥处理等在内,如果算上全成本,污水处理费要涨50%左右才能满足需求。”傅涛认为,目前各地污水处理费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业内专家指出,保证污水处理水质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运营。除了增加政府财政补贴以外,还应该按照不同地区缺水程度的服务水平来定价,给予服务企业适当的回报,促进企业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污水处理服务,用市场经济杠杆激活污水处理市场。
是否需要突出污水处理费公益性?
财政无法承担的情况下,政府和社会可以分摊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为完全成本水价最能够体现水资源商品性,促进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从目前我国的水价实践看,水资源费补偿水资源价值,水利工程费和自来水处理费补偿内部成本,污水处理费补偿污水设施的成本——替代补偿外部成本,再生水费补偿再生水设施的成本。可见,在目前的实践中,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费、自来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和再生水费基本构成了完全成本水价。
按照我国谁排污谁负责治理的原则,理应由污水产生者——市民来承担生活污水处理费用。
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很多市民有另一种想法。此前,根据广州社情民意中心的民意调查,有“七成市民不赞成包含污水处理费在内的水价涨价”。因为,在很多人看来,水价,尤其是污水处理费,具有公益性,应该由政府埋单。
尤其在当前,我国在污水处理设施不足、管网建设滞后的情况下,政府补贴必不可少。因此,污水处理费在我国更多被赋予公益性色彩。
根据北京市排水集团的数据显示,经过实际测算,北京一吨污水的处理成本为1.716元,这个成本超过其他很多地区公布的价格近一倍。根据企业财务审计结果,2012年,北京市排水集团业务收入11.88亿元,业务成本15.53亿元。如此大的资金缺口,需不断增加政府补贴才能完成。
如何解决这么大的资金缺口?
“政府可以购买污水处理服务。”中国水协排水委员会主任、原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杨向平认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是政府的公益事业。他表示,可以将污水处理引入市场机制,使得污水处理的运作形式更多样,通过社会的参与优化工作质量。
傅涛认为,污水处理费是政府收取用于补偿政府治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本质是“费”而不是“价”。因此,虽然国际上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弥补运营成本,但在中国,将污水处理费用于筹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并且在地方财政实力比较薄弱的现实下,这是具有合理性的。
根据去年出台的《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北京市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将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表示,对污水处理费、供水工程成本等,当前财政还不能全部承担,赞成政府和市民分摊。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韦森也表示,水、电等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资源,更是人们生存生活所离不开的必需品,其同时具备公益性和商品性两大特征,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找准公益性和商品性“平衡点”,遵循合适的定价模式,并公开成本,接受监督。
【固废处理领域】
污泥处置难题待解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作者:金慧瑜
治水不治泥,等于白治理
近几年,“北排污泥”、“南京江心洲污泥偷排”等事件的连续曝光让污泥处置逐渐提上了议事日程。
而《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日从首届污泥高峰论坛上了解到,国内污泥生产量不仅仍然是一个迷,在“十二五”即将过半的当下,污泥处置规模却仅完成不到目标的一半,无害化处置的比例也仅为四分之一。
“压力非常大,任务完成非常有难度。”一名住建部官员如是说。
污染数字未知
一名日本污泥脱水设备商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近两年来国内咨询其业务的客户变得多起来,企业往往迫于一些新建设施环评的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害怕罚款,因而购入污泥处置设备。“尽管有些企业仍然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小厂还偷排污泥,但随着时间推移,污泥处置将会变成一个不可逃避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都会怕被罚。”
在不少企业期待这一市场渐起的同时,污泥行业自身却有几道坎要过。
“很遗憾,也很抱歉,污泥的产生量,至今这个数字对我们来说也很困扰。”近日,住建部一名官员在参加首届污泥高峰论坛时如是表达:尽管从污水处理量折算出了3000万吨的污泥产生量,但以全国目前3600多座污水处理厂各家上报的信息统计,污泥的产生数量仍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字。
污泥产生量并不清晰的同时,污泥处置量的数字也不理想。
此前国务院批复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要求,新增城镇污泥年处理处置规模约500万吨干泥(约合2500万吨湿污泥),为此将投入347亿元用于污泥处理处置。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水务处处长曹燕进表示,根据去年年底对全国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的摸底,时间过半,但污泥的处置进度却未过半。“目标要新增500万吨干污泥处置规模,但目前为止,初步统计只完成了225万吨干污泥处置规模,不到50%,还有两年的建设任务,而今年半年快过去了,压力非常大,任务完成非常有难度。”
不仅处置量进展缓慢,“无害化”的目标更是相去甚远,变成有机肥料、建材和工程回填土的污泥少之又少。
上述规划的要求是,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70%,其中36个大中城市达到80%,县城、建制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30%。
但实际上,住建部给出的最新数据是,目前全国年累计处理城镇污水445亿立方米、含水率80%的污泥超过3000万吨,而在这中间,采取填埋方式的占32.7%、焚烧占9.3%、制肥9%、建材4.7%、其他44.3%。“建材、焚烧、制肥无害化处置的仅占1/4。”曹燕进说。
“实际状况和‘十二五’规划要求差得很远,大部分填埋是简易填埋,污染隐患大,非法倾倒时有发生。”环保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臧文超表示,涉及到污泥处置的各方重视都不够,重水轻泥、设施建设滞后、处置途径不多、资金投入不多、管理监管不到位,这些都是污泥处置的问题。
收费机制亟待建立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杨建劳在谈到污泥处置时表示,事权和财权不一致是地方相关设施建设滞后的关键原因。
“广西已经出台了污水处理费每吨征收五分钱的政策,但在实际过程中,只有三分之一的市县在执行,绝大部分是没有执行的。”他认为,从地方政府来说,要推进这项工作,必须明确政府之间的责任。“事权是从上往下的,而财权的话,广西是区管县、乡财县管——要建一个污水污泥设施,乡镇一级不管建,没有钱,责任就到县上去了,而县上则是区管县,所以要做这件事,就得跟区上要钱。”
杨建劳表示,目前广西的89个市县,三分之一地区财政盈余,三分之一持平,三分之一亏空,100多亿元投入到污水等设施建设的困难很大。此外,污水污泥如果自身没有收费能力,单靠政府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就非常困难。
而一家从事污泥处置业务的上市公司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占据所在地污水处理的大头,污泥处置更像是为了“完成市政府交给的任务”。他表示,尽管政府也给予了一定补贴,但这本身并不是一块盈利的业务。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表示,国际上污水和污泥的投资比例在1:0.4~0.6,但国内还没开征污泥处置费,污水处理费中不包括污泥处置费,政府只委托污水厂处置水,并未支付污泥处置费。
曹燕进表示,目前污泥的收费机制包含两个费,一个是污水处理费,一个是污泥处理处置服务费。污水处理费要通过听证、政府审批,而污泥运营服务费则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机制选择成本最优、服务水平高的运营企业来承担污泥处理处置的运营服务。
“如果前者不能满足运营服务费的需求,政府就要兜底。”曹燕进表示,政府如何补贴是其正在会同财政部门、发改委共同研究的问题。
此外,政府对于公共设施、节能技术领域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原本实行第一年到底三年免征、第四到第六年减半征收,但各地在执行优惠政策,包括用地、用电、资源能源回收等方面有不少问题。
系统性难题
在发改委一名官员看来,之所以政策难以细化、政策力度难以确定,也和目前污泥处置技术路线不统一有关。“各类技术都有,现在很难形成统一观点。五六百、一两百的成本都有,现在只能先通过实践项目,定型技术路线,有利于配套政策制定。”
目前的污泥处置方式主要包括填埋、焚烧、土地利用几种。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戴晓虎认为,对于污泥的利用,从国外历程来看,国内关键卡在土地利用。“没有相应法律标准,也没有放开,这样一来,只能做填埋和焚烧,那么相对出现问题会比较多。”他认为,在污泥土地利用的标准和风险评估方面,下一步将会加大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曾表示,统计水平上发现,最发达的国家搞污泥农用,次发达的国家搞污泥焚烧,欠发达的国家搞填埋,贫穷的国家乱扔乱倒。他认为,科学的农用才是污泥较为积极、高级的处置方式。但是,有关的标准规范、细节研究目前仍然不到位。
而除了技术路线难以选定外,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总院第二设计院总工程师阚薇莉认为,污泥处置的主体工艺选好后,附属工艺的设计仍需要做大量工作。“国内的污泥含沙量、黏度高,在适应性、参数方面很难把握,成熟的技术路线和设备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例如一些高浓度的厌氧消化、泥水交换很难选到设备。”
一名东部地区市政部门的工程师也表示,在污泥工艺工程推进、产业化的过程中,监督管理缺位,且存在较多低价中标的现象,造成了项目实施滞后,一些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也形成了隐患。“经得起考验的示范性工程很少,一年两年下来,系统处理能力衰减度相当厉害。”
不少业内人士还指出,污泥的处理处置更面临着跨行业协作的难题。
阚薇莉表示,污泥去向需要很多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很难统一,各自站在自己的利益上来要求。“很多项目无法从规划层面上落地,选址很难做,干化、焚烧很难落地推进,规划里没有像污水处理厂一样给你位置。”
曹燕进表示,污泥处理处置跨行业特点特别突出,需要燃气、建材、肥料、电力、园林等各部门的协作。例如沼气提纯加气站就需要燃气部门协同,而在现实情况中,很多项目在招标时就不允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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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煜
国金研究所 公用事业(环保)高级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