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五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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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梅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梅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 0.8万 m 3 /d,远期处理规模为 1.8万 m 3 /d,厂区占地约 31亩,本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28  浏览次数:160
核心提示:安化县梅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梅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 0.8万 m 3 /d,远期处理规模为 1.8万 m 3 /d,厂区占地约 31亩,本期投资概算约 6000万元,厂区投资约 3000万元,主管网投资约 3000万元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化县梅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湘发改环资 [2013]958号文核准,由 安化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安化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安化县梅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 安化县梅城镇十里村 

 

2.3规 模: 新建梅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 0.8万 m 3 /d,远期处理规模为 1.8万 m 3 /d,厂区占地约 31亩,本期投资概算约 6000万元,厂区投资约 3000万元,主管网投资约 3000万元。配套污水收集主管网约 12km ,城区采用截流合流制,支管改造逐年实施,实现雨污分流。达到处理预期效果。

 

2.4工期要求: 150天(包括设计周期与施工工期及设备安装调试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七日开始计算。)

 

2.5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 2000] 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 投标人对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和供货、安装与调试、试运行、环保验收和工程缺陷期责任期限的缺陷修复、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 EPC工程总承包, (1)污水处理厂及主管网的设计,投标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含工程的地质勘察;( 2)全部厂区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工程(含办公用房)与主管网的施工;( 3)全部工艺处理设备及电气设备、自检仪器、、化验仪器及泵、阀、管件、电缆等采购、安装与调试;( 4)除土地与立项外相关报批、核准、备案等手续与资料的完善;( 5)工艺调试、环保验收、 工程缺陷期责任期限的缺陷修复、工程竣工验收、专业人员培训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湘建建 [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湖南有分支机构(注册时间三年以上);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或建筑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从事技术工作 10年以上),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从事技术工作 10年以上);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含机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技术工作 10年以上);各专业负责人(市政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工程经济、岩土)具有本专业(含机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技术工作 10年及以上)或注册执业资格。且项目经理和勘察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 6月 18日 09时 

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款 10%,在中标公示期后 3天内缴纳。没有按期缴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开工后(人员、设备进场) 7日内退还。 7.付款方式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合同签署后 7日历日内工程必须开工,建设期间业主按中标单位工程建设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工程款的 30%,但支付总价不超过中标总价款的 30%;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90%;余 10%作为质保金。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 2014年 5月 28 日 至 2014年 6月 3日 ,每日上午 08: 30 时至 12: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 30 时至 17: 30 时,须经招标人开具踏勘证明后才能在 安化县总工会综合楼 5楼 0558室 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省外企业同时提供在湘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8)招标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9)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0)银行开户许可证。

说明:

① 以上 1~ 10项原件必须提供。

② 以上报名资料除法人代表证明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法人代表证明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 6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安化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前栋 6楼)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

11.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7-7299345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化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化县东坪镇鑫源小区A栋 3楼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化县东坪镇辰州路总工会综合楼 558室

 

联系人:   先生

电 话: 0737-7225386 , 138737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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