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PE 管材、管件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ZZB2014-01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材料采购项目—PE管材、管件采购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4】15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补助20%,市财政配套20%,其余资金通过融资方式筹集,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PE管材、管件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区域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包括南关区、二道区、宽城区;
二标段包括高新区、净月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标段包括绿园区、朝阳区、汽车产业开发区。
2.3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营运状况良好;具有国家颁发的专业生产许可证。
3.2 提供近三年(11、12、13)年的供货业绩(每年均需提供)。
3.3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3.4 提供投标人省级以上质检证书、省级以上涉水产品合格证书。
3.5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纪录。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在长春市设有办事机构并设有储备仓库2000平米以上的有效证明。
3.9 投标人可就上述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兼中。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为
5.2 逾期 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兴国
联系电话: 851191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 3856 号
邮政编码: 130062
联 系 人:李健、刘洋
联系电话: 0431-8781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