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污水处理第二提升泵站工程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发改设计【 2011】 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的委托对 平顶山市污水处理第二提升泵站工程排污管道工程施工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污水处理第二提升泵站工程排污管道工程施工
2. 政府采 购编号 : PZC2013-4979Ag-34129
招标编号: GXTC-1453022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程概况:
4.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高新区科技路与湛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4.2招标范围: 平顶山市污水处理第二提升泵站工程排污管道工程施工 两个标段施工 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4.3计划工期: 120 天。
4.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湛河四期暗涵末端至 W11#(含井)的暗涵及溢流口管道工程的施工。
二标段: W11#(不含井)至 W40#的管道施工及 W20#至粗格栅进水口的管道及安装( W20#至 W40#的管道施工随湛北路的修建同时施工);自泵室内提升泵出水口(不含套管)过湛河至湛南干管上的 W4#(含井及管道对接)的管道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
以上两个标段,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5.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 2010年至今至少有两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800万元的污水处理管网施工类似业绩;
6)外省企业须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7)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有效期内或 2014年 7月 21日以后开具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违规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企业进平备案介绍信、无拖欠、无行贿、无违规违法证明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于 2014年 7月 21日~ 2014年 7月 25日,每天上午 9: 00-11: 30,下午 15: 30-17: 30。到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报名受理处( 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 报名。
当报名单位多于 5家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当报名单位少于 5家(含 5家)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单位才有资格购买文件,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文件。
7.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中段
联 系 人:黄主任
电 话: 0375— 491915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 76号五楼
联 系 人:赵利娟、张静
电 话: 0375-4995888
传 真: 0375-49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