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双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双发改投[2014] 1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 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双峰县永丰镇茅坪村(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东侧预留地) 2.3 规 模: 污水日处理量为2.5万吨,投资约1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第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 包括2.5万吨规模改良型氧化沟及二沉池各2座、2.5万吨规模污泥泵站1座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具有 给排水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09]109号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以提供企业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在社保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为准);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0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壹佰贰拾伍万元,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壹佰伍拾伍万元整。 5.2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17时。 5.3提交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双峰县污水处理厂的投标保证金和押金”。如果未注明是“双峰县污水处理厂的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帐情况均以入帐回单为准。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帐 户:1913010129100079722 5.4 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6.2 地点:双峰建材市场A7栋东头二楼 6.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银行进帐单及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职称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安全员证及其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证、质量员证以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花名册),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以上所有证件、资料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介绍信提交原件一套)用于留存。提交的介绍信的开具日期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6.4 招标文件每套400 元,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 补充文件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定要确认并回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 9 时 30 分,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信访局后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双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8-682147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9月25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517382658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联 系 人: 秦永红 电 话: 015973206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