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环资【 2014】 465号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建设【 2014】 4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格尔木市自筹和市场化运作解决。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增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 5万吨,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标准, COD理论年消减量 7150吨;
2.2建设地点:格尔木市;
2.3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4建设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主要货物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授权或相当于授权的证明资料,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 2014年 11月 21日至 2014年 11月 27日( 22日、 23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时至 18: 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14号文华家园 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1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14年 12月 3日 10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14号文华家园 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2楼招标业务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www.qhcx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14号文华家园 11号楼
邮编: 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亚楠
业务联系人:杨海鹏、毛启梅
联系电话: 0971-6128259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40006994580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