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池州市地下管网工程规范有序建设,改变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和“马路拉链”的状况,市城乡规划局采取严格管线工程报建制度、加大管线规划编制力度、改进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模式等措施,强化主城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
印发《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的通知》,在批复老城区管线路由前,申报单位必须对该路段地下管线进行全面勘测,作为批复管线规划定位的前置条件;要求管线权属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完成竣工测量,确保管线测绘成果系统数据持续更新,动态管理。
组织各管网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编制主城区电力、给水、燃气等专项规划,并结合地下管网普查结果,启动主城区管线综合规划编制,作为今后指导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依据。
《池州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明确规定,对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网建设,必须与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同步建设。确无条件同步建设的,经市政府同意,可以缓建地下管网工程,但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位置,严格控制随意开挖敷设管线的行为。(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