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力度更大的城镇排水新规今起实行。记者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镇污水排入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较老版法规,《办法》对违规排水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大,并首次提出将排水监测数据与环境监测部门共享。
据悉,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下称排水户)。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办法》首次明确,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废液和废渣、有毒气体和烹饪油烟等。
同时,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要求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时共享。对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已进行自动监测的,可以将监测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享。
《办法》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更为严厉。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排水许可新规已于昨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2015-03-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