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规划〔2014〕162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宁发改〔2015〕比选备案12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宁南县中医医院 |
项目名称 | 宁南县新中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南县披砂镇金沙大道西段 |
实施时间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3 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污水处理规模为150立方米,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构建筑物、电气设备、消毒系统等设计和安装;新增加经回用控制系统、两个过滤罐、两台中水泵、消毒池和清水池增加到120立方米(包括图纸设计和所有证件由承建方办理),不包括工程用电及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设计。 |
建设资金 | /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宁南县新中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1、近三年以来不少于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业绩;参加比选抽取时须出示同类业绩的中选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提交复印件。) 2、 拟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必须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派驻主要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更换。3、在随机抽取之前,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4、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宁南县新中医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比选保证金;5、随机抽取时申请人代表必须到场并满足“凉府发[2012]30号”规定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3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3月11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宁南县中医医院
开户银行:农行宁南县支行
账 号:2264210104000016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3月1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宁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宁南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宁南县披砂镇金沙大道西段
邮 编:615400
联 系 人:李代田
联系电话:0834-4572663
传 真:0834-457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