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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细化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最大程度提高排水防涝能力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7  浏览次数:155
核心提示:江苏细化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最大程度提高排水防涝能力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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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综合报道 一下暴雨就“看海”,几乎已成了各大城市的通病。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今后城市绿地、公园、道路、广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都要如同海绵一样,最大程度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提高排水防涝能力。

  据江苏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海绵城市建设将通过绿色生态方法与灰色基础设施有效结合,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水体、道路、建筑及设施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等作用,从而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综合提升。

  《指导意见》要求,今后要把地块雨水吸纳率等指标作为开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重要技术指标,通过规划来有效落实海绵城市的各项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公园都将成为重要的海绵体。

  同时,积极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推广使用透水铺装系统。新建住宅小区要规划建设雨水系统,室外步行道、停车场应采取透水铺装,政府投资的保障房等项目要率先落实。

  另据了解,江苏镇江已于今年4月被列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将获得3年12亿元的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江苏细化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最大程度提高排水防涝能力

发表时间: 2015-07-2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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