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对长沙市高铁新城东片区(长东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设计(含可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 长沙市高铁新城东片区(长东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设计(含可研)项目。
2、 长沙市高铁新城东片区(长东片区)
3、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合计约 24.17 亿元,其中道路项目工程投资约 13.62 亿元,综合管廊项目工程投资约 10.55 亿元。工程概况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
长度 (单位:km) |
规划路幅宽度(单位:m) |
道路等级 |
项目投资估算(单位:亿元) |
总投资额(单位:亿元) |
1 |
第一标段 |
上湾中路(金桂路 - 螺塘湾东路) |
3 |
36 |
次干路 |
1.22 |
7.76 |
2 |
高塘坪路(湘府东路 - 黄江大道、敢胜路 - 滨河东路) |
1.5 |
46 |
主干路 |
0.97 |
||
3 |
金桂路 ( 湘府东路 - 香樟路、劳动东路 - 滨河东路 ) |
2.07 |
46 |
主干路 |
1.33 |
||
4 |
上湾西路综合管廊(滨河东路 - 金桂路) |
0.9 |
36 |
次干路 |
1.81 |
||
5 |
上湾中路综合管廊(高塘坪路 - 东四线) |
1.68 |
36 |
次干路 |
|||
6 |
高塘坪路综合管廊(湘府东路 - 黄江大道) |
0.98 |
46 |
主干路 |
0.83 |
||
7 |
金桂路综合管廊 ( 湘府东路 - 香樟东路、劳动东路 - 滨河东路 ) |
2.07 |
46 |
主干路 |
1.60 |
||
8 |
第二标段 |
清水塘路(金桂路 - 东四线) |
2.35 |
36 |
次干路 |
0.93 |
2.21 |
9 |
螺塘湾西路(东四线 - 湘府东路) |
2.72 |
30 |
次干路 |
0.90 |
||
10 |
敢胜路(劳动东路 - 高塘坪路) |
1.16 |
30 |
次干路 |
0.38 |
||
11 |
第三标段 |
黄江大道(滨河东路-黄兴大道) |
5.3 |
46 |
主干路 |
3.94 |
11.72 |
12 |
杜家坪路(湘府东路-中轴大道) |
2.4 |
30 |
次干路 |
1.47 |
||
13 |
黄江大道综合管廊(滨河东路-东四线) |
3.2 |
46 |
主干路 |
2.27 |
||
14 |
湘府东路综合管廊(滨河东路 - 东四线) |
2.9 |
70 |
快速路 |
2.49 |
||
15 |
杜家坪路综合管廊(湘府东路 - 中轴大道) |
2.4 |
30 |
次干路 |
1.56 |
||
16 |
第四标段 |
向荣路(向荣东路、向荣西路、向荣南路、向荣北路) |
7.07 |
|
次干路 |
2.18 |
2.48 |
17 |
银湖中路(金太路-东四线) |
1.17 |
16 |
支路 |
0.30 |
4 、资金来源:自筹。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1) 第一标段:上湾中路(金桂路-螺塘湾东路)、高塘坪路(湘府东路-黄江大道、敢胜路-滨河东路)、金桂路(湘府东路-香樟路、劳动东路-滨河东路 ) 、 上湾西路综合管廊(滨河东路-金桂路)、上湾中路综合管廊(高塘坪路-东四线)、高塘坪路综合管廊(湘府东路-黄江大道)、金桂路综合管廊(湘府东路-香樟路、劳动东路-滨河东路);项目总投资额约为7.76亿元。
(2) 第二标段:清水塘路(金桂路-东四线)、螺塘湾西路(东四线-湘府东路)、敢胜路(劳动东路-高塘坪路);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21亿元。
(3) 第三标段:黄江大道(滨河东路-黄兴大道)、杜家坪路(湘府东路-中轴大道)、黄江大道综合管廊(滨河东路-东四线)、湘府东路综合管廊(滨河东路-东四线)、杜家坪路综合管廊(湘府东路-中轴大道);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1.72亿元。
(4) 第四标段为:向荣路(向荣东路、向荣西路、向荣南路、向荣北路)、银湖中路(金太路-东四线);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48亿元。
6 、招标范围:
(1)道路工程:各标段范围内全线道路工程(含道路、给排水、电力、管线综合、绿化、交通工程、道路亮化、沿线设施及其它工程等)设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可研、设计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文本、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
(2)综合管廊工程:含管廊主体及消防、通风、供电、照明、排水、标识等系统设计(监控与报警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可研、设计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文本、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第三标段中标单位,还将作为综合管廊总体设计单位对其他标段相关管廊设计起到总体协调、设计配合、设计管理的作用,除了完成本标段的设计任务外还需完成以下(包含但不限于)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 高铁新城区域内所有相关综合管廊勘察设计的总体协调工作,主要协调各管廊设计单位预留节点、管线对接以及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
b. 统一协调制定管廊设计标准、标准横断面、管线布局,确定管廊结构尺寸。
c. 统一协调制定地基处理方式、基坑支护及开挖方式、降水方式等。
d. 统一协调制定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等附属设施的铺设方式及相互对接方式。
7 、设计工期要求:
(1)道路设计工期要求: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图审查。
(2 )综合管廊设计工期要求: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及后续服务工作。
(3 )各阶段可研、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1) 本项目第一标段只编制“高塘坪路(湘府东路-黄江大道、敢胜路-滨河东路)”道路及相关管廊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评审时以“高塘坪路(湘府东路-黄江大道、敢胜路-滨河东路)”道路及相关管廊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其他项目设计方案不作评审。
(2) 本项目第二标段只编制“螺塘湾西路(东四线-湘府东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评审时以“螺塘湾西路(东四线-湘府东路)”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其他项目设计方案不作评审。
(3) 本项目第三标段只编制“黄江大道(滨河东路-黄兴大道)”道路及管廊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评审时以“黄江大道(滨河东路-黄兴大道)”道路及管廊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其他项目设计方案不作评审。
(4) 本项目第四标段只编制“向荣路(向荣东路、向荣西路、向荣南路、向荣北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评审时以“向荣路(向荣东路、向荣西路、向荣南路、向荣北路)”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其他项目设计方案不作评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第一、三标段(有管廊部分)的中标人不得参加“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PPP项目(第一批)”的投标。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一)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2 、参与本项目1、3标段竞标的投标人须满足2.1、2.2、2.4三项资质其中之一,参与本项目2、4标段竞标的投标人须满足2.1、2.2、2.3三项资质其中之一。
2.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道路专业甲级资质;
2.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道路、城市隧道、给排水专业甲级资质,本条三个专业资质需同时具备。
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4 、拟任道路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或市政其它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参与本项目1、3标段的投标人需增加一名管廊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拟任管廊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给排水或隧道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 、本项目企业以往工程业绩为:
5.1 道路工程项目业绩: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道路长度大于或等于
5.2 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业绩:近八年(投标截止时间前96个月以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长度不少于
5.3 参与本项目2、4标段的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来)承担过道路工程项目业绩即可;参与本项目1、3标段的投标人需同时承担过道路工程项目业绩以及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业绩。
6 、拟任项目道路或管廊的主要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任项目其他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设计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 9 条 “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 。
(二)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
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 、联合体主办方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的第1、2、4、5、6条。
4 、联合体参与方要求:
4.1 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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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原则 :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2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3个或以上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它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四、设计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五、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第二标段、第四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2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 、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 、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七、 招标 文件澄清及 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 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 、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 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
4.2 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十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