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点排污单位违反办法规定,有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信息;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不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时限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等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从名单可看出,131家重点排污单位中包含了1家废水重点排污单位、11家废气重点排污单位、16家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单位、63家重金属企业重点排污单位、12家危险废物重点排污单位和28家医院重点排污单位。其中,东川区的重点排污单位最多,共有61家;经开区最少,只有一家。另外,度假区、宜良县也相对较少,度假区有两家、宜良县有两家。
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