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一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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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行业深度报告:中国的“水”问题 国内水处理市场板块细分、现状与趋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3  浏览次数:241
核心提示:水处理行业深度报告:中国的“水”问题 国内水处理市场板块细分、现状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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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大会

1.1我国水环境污染仍不容乐观
 

根据环保部最新的环境质量报告,2014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监测的96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2.8%,同比降低0.9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0.7%,同比降低0.8个百分点。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指标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的超标断面比例分别为24.6%22.1%15.2%。与2013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断面比例分别下降0.2个和1.6个百分点,总磷超标断面比例升高1.2个百分点。十大流域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9.7%,劣Ⅴ类占9.9%

就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在迅速工业化的过程中大多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环境资源在短期内被肆意透支,远超环境的自净与再生能力,使得一系列环境污染恶性事件爆发,如包括比利时马斯河谷事件和日本米糠油事件等在内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

随着中国工业的跨越式发展,重大污染事件频出也为我们敲醒了警钟,尤其是与水质污染相关的,如吉化硝苯爆炸事件、太湖蓝藻污染事件和各地频发的儿童血铅中毒事件等,使社会各界意识到水污染是关乎基本生存质量的重要议题。水污染问题,也因此成为本届政府执政的侧重点之一。

1.2国内水处理市场板块细分、现状与趋势

“水十条”是指尚未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沿用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简称而来。尽管“水十条”尚未披露,但自2014年以来,与水处理相关的政策层出不穷。本报告从中国水处理市场的主要问题出发,延续已有政策的思路,预测水十条出台后将会有显著改善的维度,并据此提出投资建议。

目前,中国水处理市场可粗略分为工业水处理、市政水处理和自然水体污染治理三大板块。

首先,工业水领域,目前全国各地对于工业水排放的监管尚不健全,导致工业企业将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直接注入周边自然水体,造成水质恶化,偷排手段隐秘的案例还可能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同时排污成本与治污成本倒挂,造成企业不愿新增投资购置污水处理设施,或安装设施后不运行。未来国家将通过立法逐步完善对工业排污的监管,提高排污收费标准。我国各地陆续开始以园区形式管理辖区的工业企业,在完善的监测硬件基础上,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环保公司,以BOO模式投建环保设施形成运营性资产,通过收取污染处理费获得合理回报。这一模式有助于最大限度发挥规模效益,降低工业污水和固废的处置成本,并提高环保处置效果。

其次,市政水处理领域,截至2014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 717座,污水处理能力1.57亿m³·d-1,较2013年新增约800m³·d-1。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大规模建设逐渐接近尾声。

新的需求主要向两个方向延伸,其一,污水处理设施开始向乡镇和农村延伸;其二,大城市无节制开采地下水不具有持续性,谋求建设再生水设施体系,缓解部分供水压力。对于农村水务而言,由于居住分散,将城市中成熟的管网+污水处理厂的经验直接复制到农村并不适用,开发小型化设备就地处置更适宜。

对于再生水而言,我们认为它的普及将是解决中国城市缺水问题的不二法门,但目前的建设与运行成本仍较高,有待通过技术革新降低成本后方可启动市场。同时,由于过去几年中地方政府债台高筑,市政水务作为优质运营资产有望在此轮PPP热潮中实现市场化率显著提高。

最后,自然水体治理领域。由于监管措施不到位,全国各地均存在着湖泊河流污染问题。此类污染处理难度较大,并且污染物下渗到底泥和地下水中后,去除难度更大。自然水体污染多源于非法排污与倾倒等历史遗留问题,难以确认责任主体。

目前主要由政府发起项目并提供部分资金,并通过融资平台发债或以BT项目的形式外包给民营企业。如《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指出,“十二五”期间需完成项目856个、总投资505亿元。

按照责任职责主体分为三类:一是由政府投资为主的36个民生应急项目投资、131个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投资、47个科技支撑项目,合计290亿元;二是全部由政府投资的11个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共8亿元;三是由企业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的444个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和187个工业污染源控制项目,共计207亿元。

1.3治水政策密集,提升水资源属性,加快水务市场化

2014年以来,国家在水处理方面的政策接连出台,我们认为可将政策解释为从三个维度出发遏制水污染趋势的蔓延。

(1)从立法层面出发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两高司法解释”将污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定义至犯罪行为,表明了国家治污的决心,对排污行为形成震慑,为加强监管打下法制基础。

(2)通过价格杠杆,凸显出水与环境承载力的资源属性。提高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改变以往违法成本与守法成本倒挂的尴尬局面,倒逼企业在用水端和排水端进行技术升级,节水并减排。

(3)调整水处理市场的运行模式。在市政水处理端,植入市场化基因,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建设与运营,缓解因地方政府财政限制带来的水务市场发展受阻;在工业水处理端,引入第三方运营,将工业污染的排污主体与治污主体分离,既引入了相互监督机制,也提高了工业治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1.3.1排污费翻倍上调

20149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通知指出20156月底前,各省(区、市)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相比于2003年的排污费标准上涨一倍。

1.3.2污水处理费提高

201512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将调价标准与目前全国各省的污水处理费水平相比较,除北京、上海和江苏三省市,其他区域均有上调空间。上调幅度较大的区域包括山西、安徽、河南、吉林、辽宁和陕西等省份。

1.4治水模式之变,促进市场放量

1.4.1PPP模式:社会存量资本涌向市政环保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将是未来我国各类市政工程项目的重点运营方式。

20141129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和30PPP示范项目清单。2014122日,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两部委发文内容各有侧重,但是对于开展PPP模式运营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的态度非常明确。目前,各地方政府纷纷响应,江苏、四川、安徽、湖南、福建、河南等六省公布了具体PPP项目。

我们认为,过去几年中地方政府在大规模基建中积累了大量的债务,地方与中央政府均希望通过引入民营资本而缓解债务压力,且民营企业也希望获得优质的市政工程资产实现运营收益,此外,这一模式将推动改善服务和市场化定价等进程,有望打开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截至2014年四季度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717座,污水处理能力1.57亿立方米/日,具有较大的市场化空间,并且农村水务市场目前还是一片空白,未来有望借助PPP模式的推广实现迅速发展。

1.4.2工业治污第三方治理

20151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提出在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方面有所创新,在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园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开展环境诊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等;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构建企业间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治理综合成本。在电力、钢铁等行业和中小企业,鼓励推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

推动第三方治理将对我国工业治污产业产生长足的利好,一方面,引入专业的环保公司治理污染,催生专业化与高质量污染治理,通过规模效益降低处理成本。另一方面,将排污与治污主体分离,使双方形成相互监督,减少偷排漏排等行为。


污水处理行业PPP项目存在问题和误区

 

污水处理行业,本身有它的一些经济特征,一是自然垄断性,行业中存在一个企业拥有一套污水处理系统时既可以达到最优的情况。二是高度区域性,我国已经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污水处理系统,在各自区域内具有高度区域性。三是服务公益性,不仅要求价值合理,而且要保质保量的向社会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和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PPP模式在污水处理行业应用有一定可行性。

其一,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这些政策为污水处理行业引入PPP模式提供了有利的支持。

其二,由于污水处理行业注重体现社会效益,不是盈利性较强的行业。因此政府提供了一定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扶持,以保证污水处理行业的项目在PPP模式下可以以较低的收费实现运营,并能获取相关利润。

其三,社会资本具有投资污水处理行业的意愿和投资实力。社会资本拥有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适用于市场经济运转,可以自觉根据市场信号开展投资活动。综上,PPP模式在污水处理行业应用有一定的可行性。

污水处理行业引入PPP模式有如下优势:会支持政府发展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减缓政府财政压力;改善经营体制、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升级;社会资本在资金使用上更有效率。

国内污水处理行业PPP现状。目前,对于已有的污水处理厂,如果可以正常运营,一般可以采用服务外包、运营和维护外包或租赁;对于新建污水处理厂,可以采用BOT和TOT模式,减缓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改善管理体制和方式,提高运营效率;对于已有的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可以采用LBO、BBO等模式进行。2014年11月30日,财政部于对外公布了30个PPP示范项目,其中污水处理项目9个。

污水处理行业PPP项目存在的三个问题和误区

有那么多的资本涌入了污水处理行业,这说明这个行业正日益成为投资的热点。风起云涌,方兴未艾,虽然热点在膨胀,但我们需要冷静地思考:我们航行中有没有暗礁?发展中有没有瓶颈?我认为,现在污水处理行业PPP要做的话,容易碰到的一些问题或者误区。

第一,污水的项目或者是污泥要上项目,没钱怎么办?上PPP,好像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在各地政府里面,所以人都认为,没钱就PPP去。实际上我们看看我们走过的历程。从一开始政府的借贷、担保的借贷,到各类的融资公司,包括城投公司的成立,到现在我们背上了很大的地方巨额债务,这些无不是借钱、借款,有没有人想过还贷?社会资本的加入,首先要问的是什么?你这个钱怎么还贷。首先问,我这个资金投下去,怎么能保证还贷?这是他很关心的问题,比还贷收益的好坏更要紧。所以我们做PPP,包括PPP政策的出台,并不是因为我们没钱去借,借得到钱就是PPP。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如何考察政府项目的还贷能力,你有没有还贷的能力,靠什么机制来还贷?想想也还简单,如果你没有潜在的还贷能力,谁借给你钱?并不是我们一搞项目,没有钱就想到PPP。PPP要做,首先要考察的是你政府的还贷能力,做这个项目的还贷机制。所以第一个误区,并不是说我没有钱,我要上项目就是PPP,这是一个综合的考量。

第二,有了社会资本进入PPP项目,是不是就什么都能做了?没有钱,没有基本的资金,当然事情干不成。但你说有了这个钱你什么都能做,飞机、大炮、原子弹都可以做吗?不一定。应该说没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但是给你钱,你靠什么建设、靠什么运营?包括我们日常的吃穿用,靠的是专业公司为你提供服务,你才可以享受到那么多的利益。所以,精明的有钱人、精明的资金,一定会用最精明的人来做事,也就是用专业公司来做事情,把事情可以做成。

现在污泥处理进行的快速发展,包括还有很多新技术,这些新的技术怎么去用?光是靠一个低廉的价格做?有了技术怎么做?污泥工程总是在低的水平上做怎么能够完成?所以,怎么能把我们的工程做到极致化?需要有设计的极致化、建设的极致化和运行的极致化,专业的极致化、专业的公司来把这个项目做好,真正做到工程有成就,才能使我们的环境在低能耗下很好的运行,也就是说我们的资本一定要和我们的专业相结合。

第三,有了PPP模式,项目是否可以完全交给市场自由操作?我认为,千做万做,赔本生意不做,即使是一时的赔本,但总要千方百计的赚回来。于是在以前的一些项目中,就有了低价中标、高价签证,还有一些不讲道理的,资本进来之后我说这个钱给你你就做,做得下来做不下来你都要做。这样的情况下,也有一些在运行中出现了“破坏性的维护保养”,等等这些,我觉得都不是持久的、能持续运行的、持续发展的模式。如果没有规划的导向,企业要建什么设施、建多大规模?企业的费用哪里来?企业的动力哪里来?这需要有政府的监管平台来做这件事。

对污水处理行业PPP项目的四点建议

要重视资本与资本市场的对接。资本和资本市场的对接,要以低成本的融资做好这些事情,特别是发展中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本来做这样的事情。然后专业的资本公司对资本效益的明显、严格的监管,也是我们能够取得资本发挥最大效益。

要重视专业公司与专业市场的对接。我们有新的技术,要稳定、低能耗的运行,这些靠什么?靠专业公司、专业设计,专业建设和专业的运行,资本和我们专业公司的结合,专业发挥得到极致化。

要重视企业与政府监管平台的对接。这里面的“监”和“管”,“管”包括一些规划,“监”要监督这个企业的利益,特别是社会的效益,这样可以把社会和谐达到极致化。如果这些可以做,我觉得才能把这个行当的水平提得更高,能够把工作做得更好。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PPP模式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公众知情权、加强信息公布,建立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郝升相信,做到这些,我们污水污泥处理行业一定会在健康、良性循环的当中达到良性的发展水平,得到持续的存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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