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为推动城市发展,实现水安全、水生态与水循环的可持续发展,展示东北“老工业基地”海绵城市特色的地区名片,建设公众与自然水环境互动的活力宜居城市,四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并授权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
2、项目地点:吉林省四平市
3、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部分:
1) 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
2) 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南、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3) 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
4、项目投资:
本项目静态投资为489974.68万元。其中,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静态投资为240335.32万元;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南、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静态投资为131841.39万元;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静态投资为117797.97万元。
5、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28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5年。
二、PPP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再生水回用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运作方式。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主体
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业绩经验
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拥有以下业绩中的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1)投资或建设或运营10亿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单项工程业绩;
2)投资或建设或运营2亿元以上的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单项工程业绩;
3)投资或建设或运营1000万元以上雨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业绩。
3、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4、财务实力
投资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亿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净资产不少于2.5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近三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5、融资能力
具有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融资能力。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
6、法律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7、其他
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所有资格条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领取方式
1、2017年1月23日9时至2017年2月3日16时(北京时间)期间,注册并登录四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益.cn/,详见操作指南项下的供应商须知)免费下载。
2、未报名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四平市财政局八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13时30分整。
2、资格预审地点为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四平市财政局八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jl.gov.cn/)、四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益.cn/)上发布。请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注意事项
1、未报名和未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
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3、合格申请人达到2家或2家以上,本项目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2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4、资格预审结果将按规定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
邮 编:136000
联 系 人:郑宪富
电 话:0434-321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