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选取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0 08:00信息来源: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选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由中宁县财政局下达采购计划,受中宁县财政局委托,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现发布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投标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选取
二、招标编号:宁恒诚(采)字【2017】-002
三、采购人: 中宁县财政局
四、代理机构: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本次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国内具备成熟的PPP操作经验的咨询论证机构对本项目PPP进行尽职调查,提供咨询、评审和论证,进行财务测算、出具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社会资本方的资格预审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主合同、各相关边界合同拟定等。
六、采购预算:50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验原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4、税务登记证(验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验原件);
7、廉洁投标告知书(原件)
8、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有效续存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PPP项目咨询能力,近3年内至少有3个以上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
9、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或工程咨询中的一项及以上甲级资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11、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PPP)专业咨询机构遴选入围单位。(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入围单位公示为准)
八、报名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6日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按照提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15109601637。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现场不再收取文件费,开标前未缴纳费用的投标单位,拒绝投标。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宁县财政局
联系人:潘彦明
联系电话:1373957769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锴
联系电话:13709585658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招标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