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污水处理一厂工程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水工程项目)板框压滤机采购及安装 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1 15:27信息来源:
项目名称: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污水处理一厂工程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水工程项目)板框压滤机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hizw20170301013
1.招标条件2.1、建设地点:儋州市滨海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处理一厂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4.0 万m3/d,远期8.0 万m3/d。主要生产构筑物土建按近期规模4.0 万m3/d 建设,设备按42.0 万m3/d 规模安装。污水厂采用改良A/A/O工艺+高效澄清池+滤布滤池+消毒的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中的一级A 标准。供水工程在现状地厂址改扩建,由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和净水厂工程组成,工程近期规模为5.0万m3/d,远期为10.0万m3/d。水源近期由春江水库供水,远期由春江水库、利拉岭水库双水源供水。本工程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滤池+清水池(二氧化氯消毒)+送水泵房,出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
注:本项目分 项目本身 ;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85日历天。合同生效后由甲方书面通知起70日历天日交货,安装工期不超过15日历天,共计8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板框压滤机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1.3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设备的相关生产证明资料;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1.4 2014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3.1.5 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1.6 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核验。
3.2、本次招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3-01 08:30:00 至2017-03-08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含 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0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3-21 09:30:00,地点(地址)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 室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03-21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儋州政务网上发布。
2、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招标人:海南儋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王五镇新地村委会新地村马路地(新地水厂) | 地址:海口市世贸中心 F 座 908 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黄工 | 联系人:刘工 |
电话:0898-23631988 | 电话:0898-68507299 |
传真: | 传真: |
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污水处理一厂工程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供水工程项目)板框压滤机采购及安装 招标文件/补疑文件
递交时间:2017-03-01 15:1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hizw2017030101301000000Z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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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1.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设备的相关生产证明资料;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3.1.42014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3.1.5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3.1.6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核验。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03-21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纸质文件指定的递交地点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0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2017-03-21 09:30:00 |
开标地点 | 207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17-03-21 09:3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207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