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委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合肥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建委委托,大队依法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使用、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监察;依法对合肥市建设市场责任主体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监察;受建委委托对县区建设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考核。
大队长: 罗伟民
副大队长:李 洪
联系电话:62633156
二、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一)、主要职能、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1、主要职能
受建委委托,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2、单位地址:霍邱路182号
3、邮编:230061
4、联系电话:62844672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曾新云同志(站 长) 主持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全面工作。
魏邦仁同志(副站长)分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安全投诉的处理工作。
甄志勇同志(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管党建、纪检、宣传、人事及对外联络工作。
赵贵生同志(副站长)分管建筑建材检测监督工作、负责深基坑、高支模、玻璃幕墙、地质勘查管理工作。
陈 兵同志(副站长) 分管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涉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投诉的处理工作。
邵 劲同志(副站长) 分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涉及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
张顺涛同志(副站长) 协助站长做好工业项目帮扶、砼企业和协会的管理工作。
孙 巍同志(总 工) 负责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三、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主要职责:受市城乡建委委托,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轨道建设地方性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并指导全市轨道建设活动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单位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7号
站长、书记:陈万立 电话:62697072
副站长:汪劲松 电话:62633185 杜德平 电话:62620720
四、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
主要职能:受市城乡建委委托,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负责建筑市场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在肥外地建筑企业监督考核;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建筑职业技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及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监督和指导工作。
主任、书记:孙业飞
单位地址:霍邱路182号 电话:62841070
五、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城市排水检测、监督、管理办法。
2、负责编制城市排水、防洪、治涝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指导、监督县(区)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4、负责城市排水、防洪、排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5、负责城区河道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协调全市汛期城市防洪、排涝抢险等工作。
7、负责排水行政许可项目审批。
8、负责城市排水水质检测工作;
9、负责城市中水回用、污泥处置资源再利用工作。
主任:戴晓盈 电话:62679599;党委书记:钱静 电话:62658665
办公室电话:62640418
六、市建设信息中心(城市建设档案馆)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设信息技术、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开展建设信息、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城建档案数字化、地下管网信息化的普及工作;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接收、管理、统计、保护、开发与利用,审核签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数字化管理、验收查询,提供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数据资料服务;负责城市科学研究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海燕 电话:62673557
七、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拟定市政行业发展规划、规章、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道路、桥梁、照明等市政行业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市政行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道路、桥梁、照明设施信息化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市管市政设施行政许可办理;负责市管道路、桥梁、照明设施投诉受理及处置工作;负责编制市管道路、桥梁、照明等设施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管道路、桥梁、照明等设施大修计划;负责市管道路、桥梁、照明等设施运行管理、应急处置、抢险和重大会展、重要活动保障工作等。
主任:吴 斌 党委书记:胡 平 电话:64687533
八、合肥市抗震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设计技术标准的监督及抗震防灾规划修编工作;负责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和已有建筑抗震加固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 彬 电话:62678660
九、合肥市燃气管理处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本市燃气企业、燃气设施设备和燃气器具的行业管理;负责对燃气生产经营企业、燃气供应站点的经营许可审查,负责燃气器具生产销售企业安装维修的许可审查,并负责行政许可后的日常监督管理。
主任:魏安彬 电话:62643772
十、合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主要职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
主任:汪捍东 电话:62671545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节约用水计划。按规定开展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纳入及培训工作。编制计划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并报批及时下达。按月季考核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办理调整用水计划项目;并按规定收缴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督促整改。督促、指导计划用水单位,做好用水节水基础管理,节水统计工作。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工作。鼓励节约用水科学研究,推广节约用水先进技术。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单位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加强再生水、雨水等利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推广、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的实施。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或调整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并加以实施。受理有关违反《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合肥市绿色建筑节能管理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的法规和政策,开展相关工作;
2、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墙材和建筑节能推广应用;
3、承担县(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统筹、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
4、参与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可再生
能源建筑等发展应用工作;
5、按权限开展新型墙材产品的确认、发布和技术指导
工作,承担建筑节能产品登记等相关工作;
6、贯彻执行建筑节能产品标准、规范、规程及通用图集,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产品及建筑节能配套技术推广应用;
7、组织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推介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8、对建筑市场违法使用粘土类产品进行查处;
9、负责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墙改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帅 兵 电话:62638486
十二、合肥市散装水泥管理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散装水泥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3.负责组织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做好县级以上城区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工作;
4.组织开展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治理、企业质量内控管理、售后服务、市场推广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核实备案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相关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并组织推广应用;
7.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专业培训和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对下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负责人:陈道平 电话:6422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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