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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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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 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 | 行业 | 市政工程 |
中标日期 | 2018-08-16 | 采购单位 | 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标单位 |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于2018年06月28日就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445222-201712-114-0003)采用(采购方式)进行采购。2018年08月10日至2018年08月16日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PPP项目编号:445222-201712-114-0003
二、PPP项目名称: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主)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涛/李中庆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北路2089号云南水务/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2501、2502室
五、中标、成交标的名称: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成交金额:6718.38万元/年
主要中标、成交条件:
(一)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自项目合同生效日起30年(含2年建设期)
(二)服务要求(1)本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污水处理厂(站)要求:
①污水处理厂(站)要求建成生态式污水处理厂(站),所有臭气得到收集和处理,污水不外露,整体以园林景观进行设计,成为景观公园式污水处理厂(站),解决居民对污水处理厂(站)“邻避”的难题;
②镇区污水处理厂(站)用地指标应不大于2m2/(m3d);
③农村污水处理站用地指标应不大于3.0m2/(m3d);
④道路采用非连续混凝土路面。
(3)镇区污水管网要求:
①旱季无污水外泄入河,无地面污水聚集;
②旱季进厂污水COD浓度达140mg/L以上,全年进厂污水COD平均浓度不低于120mg/L;
③排水体制以雨污分流管网为主,截污管为辅;
④污水管径的确定应考虑远期规划和现状污水收集情况;
⑤污水收集管的敷设应获得规划部门同意,减少拆迁和交通影响,外露污水收集管需与环境相协调进行修饰;
⑥地下干管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
⑦管材选择应考虑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地质和地面荷载等情况,选择大品牌优质管,优先考虑本地区已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生产厂家。
(4)农村污水管网要求:
①村庄居民聚集居住区内80%住户污水得到有效收集,无污水外泄入河,地面无污水聚集;旱季污水浓度达120mg/L,年平均污水收集浓度为90mg/L;
②农村原则上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对于已有完善合流排水系统的区域,在确保无山泉水、溪水等进入的情况下,可采取截流式合流制的排水体制,并对影响环境的渠段进行改造。
③鼓励改造已有排水明渠成为叠式雨水污水管;
④污水管径的确定应考虑远期规划和现状污水收集情况;
⑤污水收集管的敷设应获得规划部门同意,减少拆迁和交通影响,外露污水收集管需与环境相协调进行修饰;
⑥管材选择应考虑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地质和地面荷载等情况,选择大品牌优质管,优先考虑本地区已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
(5)运营和维护要求
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进行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管理,项目的处理效果要求稳定,出水水质必须满足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
项目公司负责所有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以及卫生清洁、绿化和环境的维护、及安全巡察、门卫值班等。
投标人应提供切合实际的、规程完善的运行和维护计划、设备更新计划与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
(三)项目概算726709300元
(四)回报机制本项目的付费机制为“政府付费”。服务费含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服务费两大部分。政府方根据签订的PPP项目合同履行付费义务。
1、可用性服务费
项目的建设资金及资金成本促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政府依据设施的可使用性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由建设成本、融资成本、税费及合理的投资回报等组成。
2、运营服务费
运营服务费是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提供污水处理厂(站/点)、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人工费、维护费、材料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等组成。
3、服务费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自项目进入商业运营之日起开始支付,每月支付一次。镇区子项目完成并具备商业运营条件可以提前开始商业运营,并支付服务费用;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完成并具备商业运营条件可以提前开始商业运营,但应以镇为单位统一进行商业运营,并支付服务费用。若由于政府方原因导致某子项目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竣工,该子项目的建设期顺延,运营期和付费期维持不变。
项目公司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机构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镇区处理水量由环保局确认,实施机构出具审核意见。项目公司按照实施机构核定的污水处理量和绩效考核结果,计算污水服务费金额,向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当月污水处理费在下月15日前由财政局拨付。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成员:叶凤薇,李丽桃,谢翠玲,李燕群,潘涛,陈嘉东,李炳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林金晓,汪浩源,高锐华,林俊伟,陈舜明,陈述万,黄万如,杨伟华,庄少柱,蔡志军,蔡高瑞,温美娜,张保才,温惠祥,邱育辉,林松武,林平,林国胜,王群雄,杨少波,林世雄,吴少纯,王朝辉,余鹏钧,刘红梅。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服务类规定和标准收费金额:486000.00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国明
联系电话:020-3862649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正勇
联系电话:0663-566101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501-502
联系人:甄勇
联系电话:020-61371960
传真:020-61371960
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县城霖都大道74号
联系人:刘水电
联系电话:0663-5587509
传真:0663-5587242
邮编:515400
(四)财政部门:揭西县财政局
地址:揭阳市揭西县
联系人:林永钦
联系电话:0663-558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