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18年 第43号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水污染,促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该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93)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9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0月9日印发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urface water environment
( HJ 2.3—2018代替 HJ/T 2.3—93 2019-03-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水环境保护,制定本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代替 HJ/T 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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