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2年2月7日下发批复文件,同意设立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由宁波市公安局所属、宁波市消防支队管理,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内设机构4个,即综合科、应急救援研究一室、二室、三室;核定人员编制30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宁波市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和危险化学品集散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分布广、数量大、种类多,潜在危险性较大。在宁波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推动下,宁波市消防支队抽派专业人员,就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的成立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评估工作,并对研究中心成立后各项管理机制的运行进行了规划、论证。该支队将按照“巩固发展企业专职队、壮大危化品辖区内公安消防队、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危化品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思路,在下一阶段着重做好研究中心的科室机构设置、人员招录和职位设置以及经费预算管理等几方面工作,为发挥该研究中心实际效能,最终成功组建市危化品应急救援大队及其所属的危化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铺平道路。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工作,分析重大危险源信息,预测事故风险,提出预警信息,制订处置预案,提供分析评估报告;承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参与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单位及油品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出处置对策;参与槽罐车火灾、油气管道泄漏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参与拟定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教育、宣传以及应急技能培训工作;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督促、检查、考核等。 [1]
-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