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公告】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系统项目,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5万吨/日,污水厂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99-2015)中A标准.具体详见项目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除臭系统(CCXT 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除臭系统(CCXT 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提供除臭系统主要设备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书(需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证明原件),且制造商和其投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2019、2020、2021、2022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要符合有关要求)、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22022年内任意-季度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1个制造商2018年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污水处理规模不小于20万吨/天的生物除臭或全过程除臭的工艺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关键评审要索(包括日处理规模、合同签订日期、甲乙双方面盖章、供货规模及同类业绩相关内容)。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4日16时00分
售价20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1)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系统,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东丽区,项目厂址位于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南侧、东侧至宁静高速,南侧至铁路,西侧至规划道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系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