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乙酸钠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 JRR-202305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乙酸钠药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999.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乙酸钠药剂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乙酸钠药剂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药剂,
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以优先报名为准)
3、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2022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提供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
以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6、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体现:
各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出资金额);
7、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8、具有类似药剂采购业绩,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0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800/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4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本项目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估算额1999.9万元,
项目采购地点:生态城水处理中心。采购内容包括乙酸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完毕止(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