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8号建议答复的函(《关于出台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办法的建议》)
尊敬的李作虎代表:
您和赵奎等代表在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办法的建议》(第48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及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研究协商,现就您和赵奎等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乡镇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累计完成投资约35.78亿元,共计建成277个厂(站),管网1557.07km,已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形成年处理规模5204.72万吨,生活污水年处理总量达2131.65万吨,污水处理率75%;年产污泥48.0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主要采取四项工作措施:
(一)坚持科学部署。2017年初,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实施“振兴计划”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绵委发〔2017〕1号),明确要求“加大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支持力度”。同年6月,我委牵头此项工作后,按照“先覆盖、再提升、后规范”总体思路,将全市所有建制镇、乡人民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建设范围。同年12月底,市政府印发实施了《绵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绵府办函〔2017〕166号),进一步明确了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新建项目均按照“先规后建”原则,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推进会,加快项目建设。
(二)实施分类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了分类分层推进。一是针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按照“先规后建、厂站管网同步建设”原则,确保项目完工即可投入使用。比如,对三台县48个镇乡(52个点位)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通过PPP打捆招标,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同步规划建设;管网建设不仅覆盖到分户收集管,做到雨污分流;场镇污水应收尽收、污水治理有效彻底。二是针对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的乡镇,积极完善配套管网。比如,游仙区利用旅游环线项目,新桥镇、忠兴镇等5个乡镇完善了41公里的配套管网。三是针对设计规模与实际处理能力不符的乡镇,若规模偏大的,充分发挥辐射效应,将相邻场镇或场镇周边聚居点生活污水接入管网,增加进水量;若规模偏小,无法满足污水处理厂站运行需要的,通过提标改造或新增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有效解决乡镇污水处理不彻底问题。
(三)整合建设资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是问题的关键。近年来,通过争取环保专项资金、世行贷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省三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新型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共计3.31亿元,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金融组织投入到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最大限度放大效应,破解资金难题。一是对新建的PPP项目,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二是对部分项目,由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独立负责;三是对政府委托投融资平台公司引入社会投资公司的共建项目,由平台公司和被引入公司共同负责;游仙区、安州区、平武县本级财政共安排约4.57亿元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涪城区、江油市、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等通过打捆包装PPP项目,筹集社会资本约12.9亿元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缓解了项目建设资金压力。
(四)坚持因地制宜。在坚持环保底线、坚持政策标准的同时,我们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比如在规划建设方面,离城市近的乡镇只建管网接入市政,不再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相邻的场镇合建一个厂,江油市河口镇与梓潼仙峰乡、江油市龙凤镇与绵阳石马镇相邻则由一方负责牵头合建,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有的场镇建在山梁上,如盐亭县金孔镇建设两个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厂,充分利用污水重力自流减少提升费用;针对污水来源结构特点、人口规模,因地制宜采用MBR(一体化处理)、CSS(活性污泥处置)等技术成熟、运行稳定、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针对地域特点和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排放标准,不搞排放标准“一刀切”,合理降低处理成本。如三台县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55座,一级B标4座,省地标一级1座,省地标二级8座。
二、关于出台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办法事宜
我们认为,出台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办法很有必要。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我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步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途径。但由于多种原因,如乡镇污水治理财政投入不足,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偏低,污水处理厂整体处于低水平运营状态等制约因素导致管理规范未能出台。目前,我们正以《绵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为契机,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并就出台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进行积极调研,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我们即着手制定《绵阳市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
三、关于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事宜
按照《绵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年计划投资13.36亿,确定了44个项目,改造修复排水管网污水120.6km、雨水51.8km、雨污合流13km。截至今年5月底,共开工38个项目,其中完工17个项目,完成投资8.48亿元。所有项目在2023年底能如期完成。另外,在“十四”五规划中,计划再投资14.26亿元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改建管网353.3公里,项目建成后可基本实现管网全覆盖。
四、关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事宜
截至2021年底,各县(市、区)通过招商引进或合资成立污水处理专业企业,将辖区内乡镇污水厂打包交由1-2家专业公司运营管理,全市27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已全部实现专业化运营。目前,进出水水量、水质主要通过污水厂安装的固定设备实时检测、运营公司定期取样检测以及引进第三方公司不定期抽样检测方式进行。500吨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均按规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北川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三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可实时查看运行情况。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北川、三台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借鉴城市污水厂监测平台运行经验,建设规范化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监测系统。
五、关于乡镇污水处理经费事宜
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2020年以来,三台县、盐亭县、平武县和江油市等地已先后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今年全市要全面开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并于2023年底前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至补偿成本的水平。
六、关于乡镇污水厂考核评价事宜
年初,我们下发了《2022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评价表》(试行),确定了评价标准和评分依据。将对集中处理率(处理能力)、设施稳定运行、污泥处置、污水处理费征收、巩固“两不一增”行动成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三推项目建设、日常调度、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快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建立健全污水治理费用分担机制,尽早出台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办法,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高质量运行,全面提升我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黄文忠,联系电话:1398113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