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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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技术交流部 时间:2023-06-28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我中心拟联合多家合作伙伴共同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集成工业园区主动创新实践成果和经验,突出治理成效和先进技术路线,为全国工业园区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全国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及边界范围明确且设立专职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的市县级工业园区。 (二)园区及园内企业近三年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群体事件,未被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通报发生环境违法案件。 (三)园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工业废水实现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 二、征集内容 按照生态环境部水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在工业园区推动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污水收集处理精细化、环境管理数字化、风险防控信息化等方面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详见案例编写提纲)。 三、征集与宣传 (一)报送单位填写“报送单位承诺书”(附件1)和“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征集表格”(附件2),并根据“典型案例编写提纲”(附件3)编写典型案例介绍材料,2023年7月30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刻成光盘或存入U盘(以“案例名称+报送单位名称”命名,报送材料为word文档),连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同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收件人:杨铭)。 (二)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会审,主要对园区水污染防治典型做法和治理成效等进行评价,并视情进行现场考察。 (三)所征集典型案例拟通过生态环境部“一网双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有关主流媒体平台进行发布。部分典型性较强的案例,拟组织主流媒体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并邀请在有关培训会议上介绍相关经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杨铭 费伟良 电 话:(010)82268624/82268791 传 真:(010)82200586 邮 箱:yang.ming@fecomee.org.cn
附件: 1.报送单位承诺书 2.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征集表格 3.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4.典型案例征集支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3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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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报送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 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征集表格.docx 附件3 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编写提纲.docx 附件4 典型案例征集支持单位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