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自2022年5月15日施行。特别要注意的是,其中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在两年内造假三次,就要判刑,最高判刑10年。
来源: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北极星水处理网
7月15日,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生态环境”)与江宁开发区管委会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建生态环境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连峰;江宁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爱军出席活动,中建生态环境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华东旗主持会议。
王连峰董事长对江宁开发区长期以来给予中建生态环境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江宁开发区是南京地区发展环境最优、产业竞争力最强、产城融合度最高的地区。近年来,江宁开发区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做优长三角生态“绿心”,这也正是中建生态环境作为环保类央企的初心使命。中建生态环境作为中国建筑旗下生态环保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专业公司,在农村污水治理、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城镇供排水、“双碳”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希望双方在江宁开发区生态环保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打造更多标杆项目,书写央地合作的新篇章,为推动江宁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中建力量。
王爱军主任对中建生态环境取得的快速发展以及下一步在江宁开发区的投资计划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中建生态环境是中国建筑旗下唯一的生态环境领域的投资运营平台公司,在生态环保领域拥有权威的行业地位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同时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着中建集团投资新兴领域、培育专精特新供应链的使命,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共同谋划、共同推进、持续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在生态环境治理、绿色城市建设乃至联合引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领域凝聚发展共识,深化务实合作,不断擦亮江宁开发区绿色生态底色,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企业发展与地方发展互利共赢。
江宁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张振,中建生态环境助理总经理、华东公司总经理陈刚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下一步,双方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与地方战略合作的精神,依据“市场主导、优势互补、平等合作、依法依规”的原则,加快推动中建生态环境华东总部落地,并通过资源共享、产业互促,不断深化合作外延,实现协同发展、互利共赢。
来源: 环保工程师
2023年6月,云南省第二轮第二批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时发现,2023年3月红河州泸西县污水处理厂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中弄虚作假,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基本情况:泸西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泸西县中枢镇南部马家湾,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该项目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由泸西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2023年3月,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分析系统显示,泸西县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存在重大环境违法嫌疑。经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泸西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用配置好的标样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自2022年5月15日施行。特别要注意的是,其中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在两年内造假三次,就要判刑,最高判刑10年。
公安部4月29日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将于5月15日正式实行,立案标准重新明确了环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的立案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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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 , 建筑管理
昨日晚,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并且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权威答问。
相信很多读者已经看到了,我们主要说说与建筑行业相关的内容。
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
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编者注:
2020年7月5日国务院颁布第728号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编者注: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就提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垄断。
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或者设立分公司。
2023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不得要求外地企业设立分(子)公司,不得排斥、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
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
禁止拖欠工程款相关文件:
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工业和信息化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
破除地方垄断相关文件:
此前央视报道:
一图读懂 |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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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2023年7月14日)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二、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一)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完善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
(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三、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五)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六)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七)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接续的政策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搭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对接平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发展环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发挥平台企业在扩大就业方面的作用。
(八)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有关部门能够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九)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支持各级政府部门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四、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
(十一)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强化民营企业腐败源头治理,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作用,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教育,营造诚信廉洁的企业文化氛围。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民营企业腐败治理机制。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十二)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研究完善商业改进、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十三)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开展联动执法。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执法方式,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十四)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进行常态化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五、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十五)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晰企业产权结构。研究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对严重影响企业运营并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形提前预警。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引导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十六)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成果转化机制,调动其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
(十七)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低成本、模块化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绿色低碳改造力度,加快发展柔性制造,提升应急扩产转产能力,提升产业链韧性。
(十八)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在走出去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海外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
(十九)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鼓励民营企业自主自愿通过扩大吸纳就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等,提升员工享受企业发展成果的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投入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代种养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
(二十)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健全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六、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用务实举措稳定人心、鼓舞人心、凝聚人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
(二十一)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中的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方式。
(二十二)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敢闯敢干,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按规定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在民营经济中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富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经验。
(二十三)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健全选人机制,兼顾不同地区、行业和规模企业,适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规范政治安排,完善相关综合评价体系,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十四)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完善民营经济人士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民营中小微企业培训制度,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梯次培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推动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二十五)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七、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更好与舆论互动,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六)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二十七)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宣传报道,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对民营经济人士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理解、宽容、帮助。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二十八)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个人价值,向全社会展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形象,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民营企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参与应急救灾,支持国防建设。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九)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完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支持工商联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发挥作用。
(三十)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落实落细,完善评估督导体系。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维权平台,完善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
(三十一)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在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中对涉民营经济政策开展专项评估审查。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评估,必要时可研究编制统一规范的民营经济发展指数。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题: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答记者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19日发布。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部署了哪些重要任务?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税收上,2012年至2021年,民企占比从48%提升至59.6%。在就业上,2012年至2022年,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32.1%提高至48.3%。在数量上,2012年至2022年,民企数量占比从79.4%增长到93.3%。在外贸上,民企从2019年起成为第一大外贸主体,2022年占比达50.9%。
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但一个时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针对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重大文件,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方面围绕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本次出台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我们要把中央精神领会好,把发展方向把握好,把务实举措落实好,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发展舞台和光明发展前景。
问:意见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意见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
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强品牌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
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
六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
问:意见出台后如何抓好落实?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水平。必要时可根据意见进一步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各自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地方政府要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安排,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二是密切跟踪、优化配套。加强对文件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全国工商联定期开展意见实施情况调研,听取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后续配套措施,防止政策举措在实施中变形走样。
三是广泛宣传、做好解读。做好文件解读和宣传,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四是及时研究、科学评估。及时研究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对重大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题研究,委托相关机构对政策实施开展第三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持续优化政策落实方式。(新华社记者陈炜伟、严赋憬)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北极星水处理网
7月14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根据方案,到2025年底,浙江省将在全面完成现有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污水管网(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完成70%城镇建成区面积内问题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任务,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到90%以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稳定可控、符合设计要求。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问题管网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实现污水管网标准化运维、智能化管理、常态化监管、数字化提升。
浙江省治水办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道功能及结构性缺陷等短板,提升污水系统管理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我办联合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经商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4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向省治水办反馈。
联 系 人:省治水办三组骆晓明
联系电话:0571-2805951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222号五楼505,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759278019@qq.com
附件:《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
省治水办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方案
(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道功能及结构性缺陷等短板,提升污水系统管理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统筹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全面实施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可靠性和稳定性,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系统化和污水治理体系现代化,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助推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治水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在全面完成现有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污水管网(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完成70%城镇建成区面积内问题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任务,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到90%以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稳定可控、符合设计要求。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问题管网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实现污水管网标准化运维、智能化管理、常态化监管、数字化提升。
(三)基本原则
——全面排查,科学评估。权属或管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科学开展污水管网和污水泵站排查评估,分级分类建立污水设施风险隐患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
——目标导向,精准施策。以污水管网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目标,积极运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逐步对影响污水管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老旧、破损、输送能力不足的问题设施开展提升改造行动,助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从各地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提升改造的范围和标准,分阶段、分类型、分片区稳步推进,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确保“干一片、成一片”。建立周期性循环检测和修复机制,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数字赋能,建管并重。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5G、云计算等数字化手段,构建并运用好污水系统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管理,逐步形成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完善顶层设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科学完善城镇污水专项规划,注重优化污水系统布局,提升污水管网互联互通水平。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分解各项任务,精确制定各项举措,确保落实落地。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工业园区等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工作。2023年底前,省级主管部门出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评估验收考核要求;各设区市完成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作方案的编制,各县(市、区)完成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编制。2024年底前,省级主管部门完善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技术、运维管理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各地完成城镇污水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2027年底前,形成科学、系统的城镇污水专项规划体系。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根据《浙江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导则》等相关政策和文件,根据不同的区域、层级、类型,结合现有污水管网普查数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污水管网(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设施老化、能力不足、管道渗漏、雨污混接、功能及结构性缺陷等问题,依据设施使用年限、材质、存在缺陷、运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等。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城市污水管网普查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成60%城镇建成区内的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工作,建立数据库,汇总污水管网设施问题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完成。到2027年,形成污水管网周期性排查检测工作机制。
(三)系统推进管网提升。坚持规划指导、方案引领,2023年底前,各地根据排查结果,同步启动实施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原则上应立查立改、有患必治,由于客观原因不能立行整改的,应依据规划目标和改造需求,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城乡风貌提升、道路改造提升、工业园区整治以及其他市政管道建设改造等项目,按年度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和项目推进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四)优化提升运管效能。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机制,理顺污水管网建管体制,强化标准化运维管理,提升设施运维、管理、养护的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有序推进污水系统综合治理,打造推广“厂网一体化运维”等污水综合治理样板,以点带面引领全省治污水平整体提升。2027年底前,各地形成系统完备的污水管网运维管理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污水管网养护修复制度。
(五)强化排水执法监管。严格依法落实排污、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日常监测,抓住纳管水质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污水排放考核相关指标。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开展监督性监测、实施在线监控和“双随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及破坏污水管网设施等违法行为。
(六)积极推动数字赋能。加快推进污水系统数字化建设,开发建设集实时感知、预警研判、闭环处置、动态更新于一体的场景应用,实现污水系统动态监管、数据共享及综合调度,加强重难点时段、区段的在线分析,规范工业企业等排水户纳污管理。2025年底前,实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数字化管理及部门间数据共享。到2027年,科学运用数字化成果,巩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作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强化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市政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具体实施工作,各级治水协调机构负责协同推进、督查考核工作,各级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把推进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政策,抓好组织实施,有序安排施工组织,避免提升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复化。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加强项目验收管理,鼓励运维单位全程参与提升改造行动,确保提升改造行动顺利落实。各地要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工作队伍专业、技能水平。
(三)统筹要素保障。建立以本级政府财政支持为主、多渠道筹措的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列入“千项万亿”工程、以奖代补、专项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方式完善资金投入,并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污水系统的提升改造和运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困难地区的支撑。加快完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范,组建省级专家组,为各地污水管网评估、提升改造、运维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四)强化督察考核。将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纳入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水共治”工作等重要内容。各级治水协调机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要综合采取专项督导帮扶、工作评估等措施,对工作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开展督查考核,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宣传发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强化排水排污单位守法意识,提升公众治污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举报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公众理解支持配合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助力水环境质量改善。
编辑 | 秦超
来源 : 中国给水排水
欢迎进入《中国给水排水》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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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周五)10: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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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3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研讨会(第十四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共创、共生、共赢--鼎力打造中国污泥处理处置核心品牌生态圈
(请提前报名回执,限1500人;本次会议仅限提前回执报名单位代表参会;参会代表可获得2023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14日,11日报到,12日—13日会场报告,14日典型项目参观
会议酒店:上海白金汉爵大酒店
会议酒店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1577号
会议联系人: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号)
会议主办协办技术报告咨询:王领全 13752275003 (微信同号)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苏伊士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交通大学
协办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锐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金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爱可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仁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深城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美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通灵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沃太克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绿水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恩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晟启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凌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舒电器有限公司
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可迪尔环境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江苏大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铭创新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创新华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艾尔旺新能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污泥处理处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中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
《亚洲环保》 媒体平台
济南浦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水业网(www.water8848.com )
支持单位:
中华环保联合会生态环境领军班
《给水排水》杂志
《环境卫生工程》杂志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国际水协污泥专家委员会
广州中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合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壹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机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潍坊萨伯特精密转动设备有限公司
无锡市万可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斯道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宁津县金工机械有限公司
南通爱可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百奥兰(浙江)水务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爱姆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投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大贝莱特压滤机有限公司
上海富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双佳泵业有限公司
水艺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清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环保技术与装备研究所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峡集团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污泥安全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加拿大G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三丁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国惠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慧昇工业泵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思威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小田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水木清研生态环保(山东)有限公司
宜兴旭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市山河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
浙江环兴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深城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坦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城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晟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华崴重工有限公司
百事德机械(江苏)有限公司
苏州市苏创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给水排水战略联盟
中国污泥处理处置战略联盟
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环保产业室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全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标准化工作组
江苏博尔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北京建筑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江南大学、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浙江大学环资学院固废研究中心、南阳理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浙江工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研究所、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吉林建筑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省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等。
支持媒体:《中国给水排水》杂志、中国水业网( www.water8848.com )、《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环保在线、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网站(http://www.cnww1985.com)、中国水网、慧聪水工业网、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必高环保人才网、亚洲环保杂志 、水处理技术杂志等.
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酝酿多年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颁布。该计划强调水质、水量和水生态的一体化管理,预计到2021年中国水处理投资规模可超2万亿元。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提出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随着水行业企业迎来发展黄金时代,2023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四届)也将进入发展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能力的快速提高,污泥量也同步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城市排水管道总长度87.2万公里,同比增长8.7%;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1亿立方米/日,同比增长7.8%。2021年,污水处理率97.89%,比上年增加0.36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8.6%,比上年增加3.8个百分点。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
全国目前年产生含水量80%的污泥6000多万吨(不含工业污泥4000多万吨)。到2025年,年产生含水量80%的污泥达到1.6亿吨(包括生活污泥和工业污泥),与之对应的是,污泥处理市场将保持10%以上的复合增长,到2025年达到500多亿元的规模。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有70%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污泥随意堆放及所造成的污染与再污染问题已经凸显出来,并且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社会的关注促使国家不得不对污泥的处理处置重视起来,国家的重视又促使了污泥处理处置市场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住建部明确要求:各地要按照“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的污泥处置技术路线,督促落实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主体责任,合理选择工艺,加快设施建设。各级排水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严格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对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对非法污泥堆放点要一律予以取缔,不满足防护要求的污泥临时堆放点要限期完成达标改造;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转移、倾倒、处置污泥的,要严格依法处罚。要打通污泥无害化产物的出路,“以资源化带动产业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对于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水平,了解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的现状、前景与发展趋势,切实达到污泥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的要求,避免由此引起的二次污染,《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联合 苏伊士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立雅水务、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水协污泥专家委员会等单位决定举办“2023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四届)”。届时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到会作主题报告,针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标准实施、成熟工艺及设备运行经验、污泥处置政策等问题进行解答和研讨交流,同时为相关单位搭建推介城镇污泥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平台。
本次会议将邀请国内外排水行业设计、科研、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的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内外知名机构和企业参会并作学术交流。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于2010年(第一届,秦皇岛)、2011年(第二届,青岛)、2012年(第三届,大连)、2013年(第四届,上海)、2014年(第五届,长沙)、2015年(第六届,宜兴)、2016年(第七届,天津)、2017年(第八届,北京)、2018年(第九届,保定)、2019年(第十届,上海)、2020年(第十一届,西安)、2021年(第十二届,上海)、2023年2月(第十三届,杭州)分别在秦皇岛、青岛、大连、上海、长沙、宜兴、天津、北京、保定、上海、西安、上海、 杭州举办了第一至十三届污泥处理处置高级研讨会,此次是第十四届,在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下,它已成为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规模最大的污泥处理处置行业会议。
一、大会运作原则和目标
本届大会按照专业化、高规格、高水平的要求,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邀请污泥处理处置各个研究方向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主要单位代表,办成中国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最专业的行业盛会。
二、大会形式
本届大会以会议研讨交流为主(约60个专家报告)和现场参观典型工程为辅助的形式。
三、论文及技术报告征集主题
1、各地城镇污泥处理处置的概况及规划设计(工程信息和工程实例介绍)。
2、城镇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标准解读及政策探讨。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设计经验。
4、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研究与工艺选择。
5、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管理经验探讨。
6、污泥生物堆肥与土地利用技术及工程实例。
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技术研究与应用。
8、流化床污泥焚烧炉技术及应用。
9、热电厂、水泥厂等工业领域掺烧城市污泥的应用实例。
10、污泥厌氧发酵/工业化生物制气技术与装备。
11、污泥中温厌氧消化技术与装备。
12、污泥固化稳定化技术与装备。
13、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设计经验,调试、运行管理经验等。
14、高效污泥脱水技术与装备。
15、污泥输送技术与设备。
16、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调研报告和市场分析。
17、自来水厂污泥的处理及处置。
18、工业污泥处理及处置/工业园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村镇污水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19、国家“十三五”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总体思路及投资热点。
20、污泥干馏,污泥碳化,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技术。
21、河湖底泥、黑臭水体及坑塘污水污泥治理和工程案例。
22、污泥处理处置升级改造技术及工程案例。
23、智慧水务、智慧环保、智慧污泥处理处置等。
24、中国污水污泥综合治理投资运营管理公司(机构), 设计院(公司), 总承包公司,工艺技术专业公司,装备、材料、药剂供应商等单位名录汇编。
25、青年创新技术成果、专利 、解决方案等展示交流对接(利用 会议论文集 、网站 、微信平台 、会议现场展板等 )。
26、无废城市环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标准、技术及案例。
27、《城镇水务2035年行业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解读。
28、其他相关主题(如除臭、渗滤液处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等)。
固废大会
2020年,全国共有196个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了2019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196个城市2019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4498.9万吨,综合利用量2491.8万吨,处置量2027.8万吨,贮存量756.1万吨。综合利用占利用处置及贮存总量的47.2%,处置、贮存分别占比38.5%和14.3%,综合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途径。截至2019年底,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共4195份,相比2006年增长376%。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达12896万吨/年,相比2006年增长1709%。
自2017年国务院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我国累计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约1亿吨。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分别为4227万吨、2263万吨、1348万吨和879万吨,相比改革前(2016年),分别减少9.2%、51.4%、71.0%和81.1%,累计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约1亿吨。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近年来,固废领域竞争激烈。2021年7月9日,全联环境商会公布“2021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上榜的50强企业中,以固废处理为主营业务或者涉足固废处理业务的企业多达36家,占据一半以上。2021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发布关于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名单的公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合计4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合计60家。
随着城市、农村环境污染物产生量的不断增长,在我国环保风向趋严的形势下,固废处理行业也迎来发展机遇。2020年上半年,社会资本共计中标106个固废投资运营项目,投资总额超308亿元。目前,我国固废处理行业还处于发展初期,行业景气度高,发展速度迅速,是进入的好时机。建议关注盛运集团、格林美、维尔利、东江环保等重点企业在固废处理行业领域的投资模式及布局方向。
政策层面,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实现新发展、支撑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特别是有效减少原生矿产资源开采,协同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2021年4月21日,国家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在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发布《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通则》。该《通则》旨在为各地固体废弃物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用提供参考依据。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2021年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要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公布了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 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推进资源 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的部署,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更好地促进研究制订适应我国固废特征的循环利用和污染协同控制理论体系,攻克整装成套的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形成固废问题系 统性综合解决方案与推广模式,建立系列集成示范基地,全面引领提升我国固废资源化科技支撑与保障能力,促进壮大资源 循环利用产业规模,为大幅度提高我国资源利用效率,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保障。《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联合苏伊士苏伊士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同臣环保有限公司、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仁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博水务有限公司、中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 等单位举办“2023年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大会”。届时将邀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水工业学会、国内国际水行业协会(学会)等有关单位领导,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固废、排水行业设计、科研、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的专家、学者、运行管理人员,解读行业政策,分享无废城市建设、固废资源化利用典型成功案例,研讨未来技术发展方向,搭建推介无废城市建设、固废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平台。
一、大会运作原则和目标
本届大会按照专业化、高规格、高水平的要求,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
邀请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各个研究方向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主要单位代表,办成中国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最专业的行业盛会。
二、大会形式
本届大会以会议研讨交流为主(约60个专家报告)和现场参观典型工程 为辅助的形式。
大会征稿主题(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工业污泥处理处置)(截稿日期:2023年7月30日)
1、固废资源化利用基础科学问题与前瞻性技术;
2、固废源头减量与生态链接;
3、智能化回收与分类;
4、有机固废高效转化利用及安全处置;
5、无机固废清洁增值利用;
6、全过程精准管控与决策支撑;
7、区域固废资源化系统解决方案与集成示范;
8、有机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前沿理论技术工艺及工程实例;
9、城市源有机固废高效资源化转化工艺技术及工程实例;
10、农村有机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及工程实例;
11、工业源有机固废高效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及工程实例;
12、面向未来的有机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政策与管理;
13、有机固废循环利用后的残渣部分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工程案例
14、无废城市”推动下,固废投资与建设政策、标准解析 ;
15、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16、国内外无废城市建设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17、“无废城市”建设经验交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11个城市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青海省西宁市等等,河北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等一并推动;
18、燃煤耦合生物质(市政污泥、生活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发电技术及工程案例;
19、无废城市建设模式、管理制度探讨及政策技术指标体系解读;
20、“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以及零碳排放系列研究;
21、其他相关主题(如除臭、渗滤液处理、村镇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
大会同期举办中国污泥固废博览会。在此,诚挚邀请相关技术产品与装备企业报名参展,各行业专家、科技成果完成人、技术装备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专题会议。
1、污泥浓缩与脱水设备:离心浓缩机、带式浓缩机、转鼓浓缩机、螺压浓缩机、转笼式浓缩机;压滤脱水机、离心脱水机、螺旋压榨机、滚压式脱水机、带式污泥脱水机等;
2、污泥消化设备:消化搅拌设备、消化加温设备、脱硫塔、储气柜、沼气锅炉、沼气发电机、沼气发动机;
3、污泥混合设备:斗式装载机、搅拌机、转股混合机、搓合机、间歇混合机;
4、污泥输送设备:污泥泵、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活动底斗机、螺旋输送机、
5、污泥装卸设备:装载机、翻斗车、载重自卸卡车等;
6、污泥翻堆设备:斗式装载机、推土机、垮式翻堆机、侧式翻堆机、链板式翻堆机、双螺旋翻堆机、铣盘式翻堆机、翻抛设备;
7、污泥干化设备:流化床干燥器、转盘干燥机、转鼓干燥器、带式干燥器、水热干化设备;
8、污泥焚烧设备:流化床焚烧炉、污泥焚烧炉、工业用焚烧炉、回转式焚烧炉;
9、污泥堆肥设备:反应器堆肥系统、高效滚筒设备;
10、污泥处理药剂: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等脱水剂、环保再生煤添加剂、阻垢剂、消泡剂、吸附剂、除臭剂;
11、污泥处置材料:硅藻土、膨润土、滤材、滤料等;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定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近年来,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渗滤液成为了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难点问题之一,备受环境主管部门、环卫部门以及公众的高度关注。自《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实施以来,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一直是行业的一大挑战,也是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基本要求。由于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尚不完善,生活垃圾含水量一般都在50%以上,因此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一般占垃圾填埋量的35%~50%,部分地区甚至高达50%以上。我国垃圾焚烧厂的渗滤液则主要来自于新鲜垃圾在储坑中发酵熟化时沥出的水分,一般占垃圾焚烧量的25%~35%。垃圾渗滤液具有污染物浓度高、水质复杂且变化大等特点,危害性大,其达标处理已刻不容缓。
为了深入交流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适用工艺和运行经验,避免垃圾渗滤液处理带来的二次污染问题,《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联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设科技集团、国美(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等单位,定于2023年9月11—14日在上海白金汉爵大酒店举办“垃圾渗滤液处理大会”。届时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针对垃圾渗滤液的标准实施、成熟工艺及设备运行经验、行业政策法规等进行研讨交流,以期为业内搭建推介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平台。
大会征稿主题(截稿日期:2023年7月30日)
1、无废城市建设下的垃圾渗滤液相关政策解读和剖析及新机遇;
2、新政策、新经济形势下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新模式;
3、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设计和运行中需注意的问题;
4、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相关设计探讨;
5、垃圾渗滤处理回用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6、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浓液处理与处置方法和技术;
7、短程硝化厌氧氨氧化组合工艺处理垃圾渗滤液深度脱氮;
8、垃圾渗滤液零排放、减量化处理技术;
9、垃圾渗滤液无浓缩液催化氧化处理工艺;
10、低碳氮比下的垃圾渗滤液生化处理新进展;
11、厌氧氨氧化在垃圾渗滤液处理中的应用;
12、DTRO在垃圾渗滤液处理中的应用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13、垃圾渗滤液处理中的高效生物脱氮技术研究进展;
14、垃圾渗滤液处理稳定运行分析;
15、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设计、运营模式及管理;
16、垃圾渗滤液处理成功案例分析;
17、MVR蒸发用于垃圾渗滤液浓液处理的应急案例分析;
18、典型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零排放工艺及经验分享。
工业污泥大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能力的快速提高,污泥量也同步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6000多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3亿立方米/日,年产生含水量80%的污泥6000多万吨(不含工业污泥4000多万吨)。到2025年,年产生含水量80%的污泥达到1.6亿吨(包括生活污泥和工业污泥),与之对应的是,污泥处理市场将保持10%以上的复合增长,到2025年达到500多亿元的规模。为推动我国工业绿色发展,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固体废物污泥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务院文件精神,更好地为企业生产建设服务,《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联合苏伊士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威立雅水务、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水协污泥专家委员会、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单位,定于2022年 9月11日—14日在上海白金汉爵大酒店共同组织召开“2023中国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大会”, 以充分研讨和推广工业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新工艺与新装备的应用。望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撰写论文、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将邀请国内外工业及城市排水行业设计、科研、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的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内外知名机构和企业参会并作学术交流。
一、大会运作原则和目标
本届大会按照专业化、高规格、高水平的要求,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邀请污泥处理处置各个研究方向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主要单位代表,办成中国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最专业的行业盛会。
二、大会形式
本届大会以会议研讨交流为主(约60个专家报告)和现场参观典型工程为辅助的形式。
三、论文及技术报告征集主题:
1.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产业现状、标准。
2.工业污泥处理处置相关政策及国家标准解读。
3.工业污泥减量化、资源化、能源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工程实例。
4.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集成工艺、工程设计和实践经验。
5.焦化、电镀、冶金、化工、印染、轻工、制药等行业污泥处理新技术及应用。
6.含油、重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的瓶颈及解决思路。
7.工业园区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及典型案例。
8.污泥焚烧发电及混烧协同处理应用新技术。
9.油气田及炼化行业污泥的处理与处置。
10.石油废油泥、炼化油渣等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理新技术及工程实例。
11.工业污泥在建材中的应用研究及案例分析。
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处理是目前国内外环保领域公认的难题,涉及石化、煤化工、精细化工、冶金、焦化、造纸、印染、电镀、有色、制药、垃圾渗滤液等多个行业。国家、地方在相关领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围绕高浓度难降解行业废水处理的指导性政策、导则、规范、科技专项指南及产业发展规划。
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旨在促进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经验交流,探讨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的最新进展和未来发展趋势,推动工业废水治理技术的升级与转型。本次会议将邀请国内外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共同探讨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的技术难点和解决方案,促进工业废水治理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征稿主题(截稿日期:2023年7月30日):
1、国内外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
2、典型高浓度难降解废水治理关键难点与瓶颈问题;
3、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集成技术体系与工程化应用;
4、高浓度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处理工程设计与系统开发;
5、高浓度有机废水的特点及前处理措施(吸附预处理、化学絮凝预处 理、碱性或酸性水解、徽电解技术、超声波技术 );
6、难降解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工艺技术难点和应用(臭氧催化氧化与生 物滤池的组合工艺 、生化Fenton工艺与高级氧化工艺);
7、国内外园区废水节能与循环再利用综合技术(超滤膜、反渗透和 藻反应器技术、纳米过滤、电渗析逆转、生物膜反应);
8、高浓度焦化废水处理工艺研究及组合处理技术( Fenton试剂氧化 法催化湿式氧化法 、絮凝沉淀辅以加氯法、吸附过滤辅以离子交换法);
9、高浓度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方案设计;
10、制药工业中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研究及相关案例;
11、高浓度复杂农药废水强化预处理——新型催化降解技术及成套装置;
12、高浓度氨氮废水高效吹脱与氨资源化新技术;
13、新型低成本MVR蒸发 浓缩—结晶技术在行业的高含盐废水应用;
14、纺织、印染行业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资源化技术及应用(特种树脂吸附技术、超级浮踏板技术、萃取技术);
15、特种膜分离、蒸发技术、焚烧炉在高浓度有机废水中的应用;
16、制革/食品废水、电镀废水处理技术及工程实例;
17、AOPs高级氧化废水处理、 高效微电解悬浮床设备;
18、化工企业高盐废水处理新技术、新设备;
19、低碳高效的化工企业废水处理新技术、新装备、新系统。
20、水专项实施进展
21、中国水污染治理产业与技术发展;
22、安全环保与石化行业的协调发展;
23、工业废水处理升级改造案例分析及其污染管理控制;
24、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的超临界水氧化处理技术;
25、高浓度难降解制药废水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
26、湿式催化氧化(CWO)处理技术、AMT处理技术;
27、电化学在废水处理领域中的研究与应用;
28、炼油和化工行业工艺水、冷却水、废水处理及其回用;
29、含酚废水处理技术及其工艺;
30、高氨氮和高盐工业污水处理技术讨论和工程案例分析;
31、高浓度含盐废水的脱盐技术、膜分离技术、蒸发浓缩技术等技术交流;
32、相关行业(石化、化工、农药、医药、造纸)废水处理技术介绍与应用;
33、高盐工业污水新型实用预处理技术聚焦;
34、膜技术在有机废水处理中的应用技术;
35、农药生产废水治理新技术及典型工程运行经验介绍;
36、高浓度难降解废水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技术及工程实例等。
中国给水排水第十四届污泥大会、固废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部分报告
报告题目:污泥高温好氧消化技术的前世今生及其发展前景
报告人:朱南文 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报告题目:污泥热解安全资源化关键技术装备与工程示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进展报告
报告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许国仁 教授
报告题目:污泥焚烧灰渣磷回收的绿色提取剂筛选及工艺优化研究
报告人:杨长明,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环境生态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
报告题目:全寿命周期视角下不同污泥处置工艺的气候变化特性
报告人:西南交通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 杨顺生 教授,博士生导师
报告题目:市政污泥处理处置与污泥脱水剂
报告人:郑怀礼 重庆大学二级教授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博士生导师
报告题目: 上海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实践与科创
报告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胡维杰 三院总工
报告题目:污泥连续高速碳化及资源化实例
报告人: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朱羽廷 高工
报告题目:老龄渗滤液强化处理腐植酸矿化特征
报告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何小松 研究员
报告题目:市政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路径研究
报告人:熊红松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城市建设专业)、湖北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秘书长
报告题目:污泥储运系统解决方案
报告人:南方环保集团 陈志平 总工程师
报告题目:污泥减量工艺包(叠螺+密相带式深度脱水机)的应用实例分享
报告人: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周顺龙 技术总监
报告题目:污泥超高压深度脱水设备技术成果讨论
报告人:江苏鹏鹞污泥处置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丁彦冰 副总经理
报告题目:本质环境智能干化(不加药剂压干到40再干化到10)
报告人:中节能汇融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徐俊伟 首席专家
报告题目:污泥资源化利用最新技术
报告人:苏州美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马雪明 总经理
报告题目:污泥焚烧建设运行实践与未来技术思考
报告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王丽花 副总经理
报告题目:污泥生物干化过程中有机质组分和水分形态变化及水热平衡分析
报告题目:有机固废堆肥,已经穷途末路?
报告人: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郑国砥 副研究员/硕导
报告题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渗滤液处理技术探讨》
报告人: 杜昱 原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渗滤液处理领域资深专家
报告题目: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中“泥”治理的策略及实践
报告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唐颖栋 茅洲河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总负责人,一级项目经理、生态环境工程院副院长
报告题目:
1、高浓度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新技术及应用实践
2、面向减排降耗的水体氟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及应用实践
报告人:张炜铭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 教授/博导,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副主任,国家环境环保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主任
报告题目:《高效节能气态膜过程用于沼液等污水中的氨氮脱除/回收》
报告人:秦英杰 天津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报告题目:改良型Fenton深度处理及其耦合技术在难降解工业废水深度中的应用
报告人:山东省资源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洪卫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报告题目: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的技术选择
报告人:李光明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报告题目:低碳触媒氧化之难降解废水处理技术介绍
报告人:周珊珊 台灣陽明交通大學環境科技及智慧系統研究中心 執行長
废水处理会场报告题目:从非洲水处理市场分析中非环境合作前景
报告人:李风亭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 教授 非洲科学院院士
固废会场报告题目:铝灰资源全链条转化与水处理剂生产
报告人:李风亭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 教授 非洲科学院院士
报告题目:填埋场“三位一体”复合防渗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报告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治威 副所长 正高级工程师
报告题目: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之国际工程实践
报告人:德国旭普林史桌堡集团 彭涛 中国区总经理,一级建造师,高工
报告题目:污泥土地利用的挑战和机遇
报告人:三峡集团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陈祥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报告题目:传统思维已经严重影响技术创新
报告人:韩小清,毕业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现任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报告题目: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及案例分享(拟)
报告人:戴晓虎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报告题目:超净排放的污泥焚烧解决方案及案例分享(拟)
报告人: 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报告题目:处理处置的顶层思维(拟)
报告人:张悦,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 理事长, 曾任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等职务。长期从事城市供水、节水、污水污泥和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技术和行政工作。
报告题目:威立雅在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中的探索与工程实践(拟)
报告人: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王维燕 商务经理
报告题目: 污泥处理处置工艺选择及工程案例(拟)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成江 顾问总工
论文要求如下:
论文提交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尺寸为A4,5号宋体。论文要求:符合主题,内容充实,学风严谨。内容包括200-500字的中文摘要及英文摘要、参考文献、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简介等,全文篇幅4000-8000字左右为宜。
提交论文截止日期:本次会议将准备会刊(论文集)作为会议资料,请拟提交论文人员在2023年7月30日前将论文邮箱:wanglingquan88@163.com。
中国给水排水2023-2024年大会技术报告申请
欢迎来自各部委行业管理单位、大高校、科研机构、设计院所、工程总承包(EPC)公司、水务集团、水务(排水)管理、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业(园区)污泥处理处置、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水处理厂、水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工业企业的水处理技术/管理专家等申请发言,作与会议主题相关的优秀报告。
(王领全 13752275003 主办、协办、报告等)
企业赞助方案
1、联合主办单位(赞助费15万元)
2、协办单位 (赞助费6万元)
3、大会上发言(报告15分钟+5分钟问答)/发表文章2~3篇/2个参会代表,发放资料,现场易拉宝1个,论文集前彩插广告1P等共计3万元。
4、会场外集中展示区展示桌(3万元/个,含2人参会名额)。
5、其他赞助方式(如礼品、晚宴、抽奖奖品等),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6、会议论文集广告(前彩色插页):8 000元/页。
7、政府部门、水务集团、设计院(集团)本单位团体 30人以上的,前30人按照2 000元/人,超过30人的会议代表超过部分免费,即同一单位只收前30人会议费,但需提前回执到《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并审核通过。
有意协办或在会上进行交流、宣传的水务企业、工程公司、设备厂家等可与编辑部联系。
联系人:王领全,电话:022-27835639、13752275003。
大会参观项目之一:上海浦东新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会议酒店:上海白金汉爵大酒店 (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1577号)
豪华双床房、豪华大床房均为 RMB 580元/天
(双人入住含双早,单人入住含单早)
普通双床房、普通大床房均为 RMB 480元/天
(双人入住含双早,单人入住含单早)
预定酒店代表请联系:金晟,18622273726
将入住酒店首晚房费汇至:
金晟 6217 9002 0000 4602 885 中国银行天津分行
汇款时请注明入住参会代表姓名及单位名称。
参会和会务费
普通参会人员(设计院、水务公司、政府部门)为23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用餐、参观考察等费用),2023年7月18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普通参会人员为2000元/人;设备工程技术企业参会人员为2900元/人,2023年7月18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设备厂家参会人员为2600元/人。
注:需要现场或者提前领到发票的参会代表,请提前将会务费汇款到杂志社。会议费现场只能收现金,不能刷卡。
收款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组委会联系方式
王领全 13752275003(主办、协办、技术报告申请等)
金晟(发言 展位 发票和预订房等)18622273726
于菁琳(会计)138 2116 5596
孙磊(广告、展示等)137 0211 3519
任莹莹(投稿等)151 2236 0102
丁彩娟(投稿等)13502042821
刘贵春(投稿等)137 5214 4199
沈靖怡(投稿、PPT等) 13114952784
魏天航 (PPT)18222656698
文凯(发资料等)138 2135 7475
电话:022-27835639 27835592 1375227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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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2-27835592
邮编:3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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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回执(复印有效)
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回执后,传真和E-mail传回,以便提前安排住宿。
传真:022-27835592 E-mail:wanglingquan88@163.com; cnwater@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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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打造中国环保第一生态圈
“中华环保联合会生态环境领军班”2007年始于清华园,是国内最早的环境领域高端培训课程,也是中国生态环境系统唯一一个高端培训课程,致力于打造中国环保第一生态圈。
创办之初即受到了国家领导人周铁农、中国环保之父曲格平、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环保部副部长周建等领导的支持,为中国环保事业培养了大批卓越的企业家。
生态环境领军班第七期招生工作现已火热启动,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报名!
01
中华环保联合会(ACEF)成立于2005年4月22日,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接受生态环境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以“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为理念,由从事生态环境领域事务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热心致力于环保事业的人士,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的社团团体。
02
一、实战
针对性课程体系、案例教学
二、名师
两院院士、环保政策专家、名校权威老师、国际专家
三、资源
导师、业内知名企业家、同学、各行业组织
四、学历
可推荐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
03
课程体系一:课堂授课
八大课程模块+移动课堂+实例分析
课程体系二:环保沙龙
环保主题讨论,思想碰撞、共同成长
课程体系三:课题研究
名师指导、小组讨论、毕业答辩、成果发布
课程体系四:现场教学
访问知名企业、借鉴成功之道
课程体系五:环保论坛
提供展示自我和相互交流的平台
04
05
※ 人大硕士学位
※ 科技成果评价
※ 团体标准
※ 科学技术奖
※ 环保专项培训
※ 环境风险排查
※ 论坛会议服务
※ 咨询服务
06
招生对象
➤环保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工业企业环保负责人
➤环保组织、环保管理部门、环保科研院(所)负责人
➤金融机构环保板块负责人
学习时间
学制2年,每两个月集中上课3天。
学习地点
北京 & 国内著名环保企业游学。
学习费用
6.98 万元人民币/人(含课程的听课费、资料费、活动费等), 学员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一次入学,终身免费学习!
联系方式
王领全 13752275003 (微信同号)
金晟18622273726 (微信同号)
孙磊13702113519 (微信号:suelay001)
中国给水排水2023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研讨会(第十四届)邀请函 (同期召开固废渗滤液大会、工业污泥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共创、共生、共赢--鼎力打造中国污泥处理处置核心品牌生态圈
(请提前报名回执,限1500人;本次会议仅限提前回执报名单位代表参会;参会代表可获得2023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14日,11日报到,12日—13日会场报告,14日典型项目参观
会议酒店:上海白金汉爵大酒店
会议酒店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1577号
会议联系人:金晟 18622273726 (微信同号)
会议主办协办技术报告咨询:王领全 13752275003 (微信同号)
报告题目:低碳触媒氧化之难降解废水处理技术介绍
报告人:周珊珊 台灣陽明交通大學環境科技及智慧系統
研究中心 執行長
研究方向主要為工業廢水深度處理與水再生技術,近年來專注開發無污泥高級氧化觸媒技術與含氮廢污水綠色技術,相關成果包括已獲證專利超過30件,目前兼任台灣水務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過去在工研院服務超過20年,長期耕耘水與廢水處理與相關環保技術的研發,多次帶領團隊獲得工研院年度重要獎項,並以專利與技術授權方式扶植環保產業,也曾擔任工研院衍生的環境工程公司(水之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欧仁环境杯”山东省大学生环保创意大赛的通知
组织机构
承办单位: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3-2024年大会技术报告申请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欧仁环境杯”山东省大学生环保创意大赛的通知
组织机构
承办单位: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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